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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門整治酒駕查獲的醉駕者、河北區居民田某某酒精含量竟為342毫克/100毫昇,創下本市整治酒駕行動期間醉駕違法者酒精含量之最。昨天,公安和平分局依法給予田某某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交管部門依法給予田某某罰款18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12月3日20時44分,交警在和平區雲南路營口道交口整治酒駕交通違法時發現,號牌為津DU8600的灰色躍進車沿雲南路由南向北行至營口道交口,見有交警查酒,駕駛人迅速把頭壓低欲避開交警視線並試圖掉頭逃避攔檢,交警立即上前攔檢該車,通過酒精檢測儀當場檢測,該駕駛人田某某血液酒精含量342毫克/100毫昇,屬醉駕交通違法。據了解,田某某當天19時在朋友家吃晚飯時飲下白酒和啤酒,隨後駕車前往吉利大廈辦事途中被交警查獲。(通訊員楊毅王棟安高宏記者王赫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