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名智障男子以請家教為名,將武漢大學一名女生騙至一偏僻處欲施暴,遭到反抗後搶走其手機。昨悉,洪山區法院以強奸罪(未遂)、搶劫罪被洪山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據洪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09年7月6日上午8時左右,22歲的戚某自稱姓王,以請家教為名打電話約見武漢大學女生小菅(化名),將其騙至洪山關山大道803倉庫附近的空地處。戚某持刀威脅,欲強奸小菅,但小菅激烈反抗並大聲呼救。戚某搶走她的手機後逃走。
據小菅報案時稱,戚某當時提出要她做女朋友,被她拒絕。戚某突然將她撲倒在地脫她的上衣。遭到反抗後,戚某抽出一把小刀,頂在小菅的胸口上。小菅就抓他脖子,搶他手中的刀子。兩人在打斗中,小菅的手機滑落,戚某去撿手機,小菅趁機跑開,求助路人報警。
去年7月9日,戚某被警方抓獲。經司法鑒定,戚某屬於中度精神發育遲緩,為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人。戚某家人代其賠償了小菅1000元。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