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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惡徒深夜駕車在鄉村附近公路攔截下夜班騎車女子,擄上汽車拉至荒郊野外,輪流施暴並劫色劫財,後揚長而去。日前,幾人一審分別被判處16年到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9年7月間,魏某(23歲)伙同張某(30歲)、陳某(21歲)、程某(21歲)喝酒至凌晨,後駕汽車竄至某鄉村附近公路,發現一名下夜班的女子騎自行車從此經過,四人遂生歹念,假稱『問路』上前攔截,將女子拽下自行車,並強行拖上汽車,並搶走520元現金、銀行卡和手機。魏某駕車將女子帶至偏僻田地,四人輪流將其奸污,後逼迫其說出銀行卡密碼,挾持取款3300元俵分揮霍,將女子丟棄在河邊後逃離。數日後,公安機關將四人抓獲歸案。
日前,北辰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四被告人行為均已分別構成強奸罪、搶劫罪,應實行數罪並罰,綜合考慮各被告人量刑情節,一審判決,魏某有期徒刑18年,張某有期徒刑16年,陳某有期徒刑16年,程某有期徒刑16年6個月,四人各並處罰金1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