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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但也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教育、醫療、住房、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方面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問題仍比較突出……”
“全國人大常委會要以推動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爲重點,督促有關方面正確處理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的關係,堅持以人爲本,着力化解社會矛盾……”
昨天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吳邦國委員長在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這樣說。俯下身、走下去,就能深挖矛盾、正視問題;聽進去、想進去,便可督促工作、化解矛盾。兩段話說得實實在在。
兩會上,民聲民意通過全國各地基層人大代表,以議案、建議、發言等各種形式彙集在一起,他們寫的、說的,應該都是“問題和矛盾”。因爲,全國人大代表有提出議案、提出質詢、在人代會上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等一系列權利,雖然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但他們就來自人民羣衆中間,他們的每句話、每行字,都是羣衆呼聲,都是爲了國家的長治久安、和諧發展。當前,我們的國家仍處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就更要善聽真話、接受監督、正視批評。
人們常說,缺乏有效的監督也是矛盾和問題的根源之一。現在問題和矛盾擺在桌面上了,那麼接下來該監督什麼、怎麼監督,纔是更受百姓關注的環節。“感謝委員長說了真話,更希望人大起到真正監督落實的作用。”網友的留言也真切地表明瞭民衆“渴求有效監督”的態度。
“去年兩會後,518件代表議案已全部辦理完畢,7426件代表建議,所提問題已解決或計劃解決的有5523件,佔代表建議總數的74.4%。”報告中的這組數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大監督的高效率。同時,深讀這份報告,我們還驚喜地發現一些更直觀、有效的“動作”:
“去年常委會聽取審議的‘一府兩院’11個專項工作報告,有6個直接涉及百姓關注的民生問題”、“全年安排的3項執法檢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情況、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工會法的實施情況),全部與民生問題息息相關”、“開展畜牧法執法檢查,防止畜牧產品價格大起大落,開展對‘瘦肉精’添加使用的集中整治”、“針對民事案件‘執行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等問題,聽取兩院報告”、“去年2月審議通過食品安全法後,當年就在全國範圍開展執法檢查”、“去年6月,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情況的報告”、“去年4月、8月先後兩次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情況的報告,去年11月國務院專題研究部署了相關工作”……
可見,一切工作圍繞民生,人大代表是在積極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監督權”的,而羣衆希望的是,人大代表的這種監督更應化爲常態,從而提前發現矛盾,儘早儘快地化解矛盾。
兩會如火如荼,聲音層出不窮,觀點振聾發聵。會後,人大新一輪的監督、詢問、質詢工作又將大張旗鼓地展開。所有人都希望,無論是報告中提及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農民工勞動報酬、勞動條件、技能培訓、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子女上學等問題”、“婦女平等就業、同工同酬及生產安全、健康和退休保障等問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運行情況”……這些當下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還是會後通過從代表議案建議中整理歸納出的新問題、新矛盾,都會通過“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方式,得到更陽光的監督,加以最切實的改進!(鬱建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