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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正式實施。《規定》對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養犬、社區管理、私搭亂蓋、佔路經營等都予以明確規定。一週過去了,《規定》的執行使新區的整體管理大有改觀,但是,要想建設一個和諧文明的城市空間,有許多難題仍然擺在人們面前。
昨日是《規定》實施的第7日。在這7天中,濱海新區城市管理整體大有改觀。但是在《規定》的執行過程中,仍然有不少難點問題待突破。
難點一
居民配合不夠
漢沽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執法監督科的周科長認爲,執法困難主要源於居民對城市管理規定的認識不夠。雖然之前的宣傳工作做了不少,但要得到居民配合可能還需要較長的一段時間。比如說,在治理市場外溢、亂擺亂放、馬路餐桌等方面,很多商販不予配合,讓執法人員很爲難。再如規定指出嚴禁個人飼養大型犬,攜犬出戶時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爲犬配戴嘴套。但是不少居民帶寵物外出很少有此意識,並認爲不給愛犬帶“口罩”是太過平常的事情,不覺已經違反規定,這都爲執法造成了很大不便。
難點二
執法人員沒有強制權
根據《規定》第四十七條,對於違法佔用道路、公共場所從事擺賣、餐飲等經營活動拒不改正的,要處以5000元罰款,並沒收其違法工具和非法財物。4月1日,大港城管局城管執法隊員對大港勝利步行街南端的流動攤販進行了清理。當天執法隊員在世紀大道與三春裏間的輔路上發現了一名正在賣麻辣燙的小販,根據《規定》,小販應當被處以5000元的罰款,並沒收手推車。然而當城管隊員上前執法時,這名攤販卻堅持辯解自己只是推車路過並沒有進行經營,由於沒有強制執行權,對於這樣的情況,執法隊員在執法時也常常陷入尷尬。
難點三
流動攤販難治理
《規定》施行七天,在改變的同時遇到了一些問題。塘沽綜合執法局在執法中阻力變小了,但是變小後的隱患卻更大。“很多小商小販不想頂風,就和執法人員採取了迂迴戰術。一說就走,但是轉頭就去別的地方繼續擺攤。”工作人員介紹說。
因爲流動商販的位置都不確定,這也給執法帶來難度。因爲執法的原則是先教育,再勸說,最後纔會採取暫扣的方式。目前的情況是,在教育的階段,很多商販都順從地離開。但是他們很可能再去別的地方,或者等執法人員一離開,立刻重新回來。如果在勸阻中違反規定,執法部門還可以採取罰款的措施,可如果對方不願繳納罰金,還要走司法程序,提交法院處理。
突破點
宣傳多樣化經營規範化
據瞭解,下一步,天津開發區城管局除了針對不同人羣發放《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宣傳手冊外,還將針對社區居住人羣特點,策劃不同形式的法規宣傳、居民教育活動,以形式多樣的、內容豐富的、居民喜聞樂見的形式,使規範性約束條款內化爲社區居民自覺行爲。其中,針對青少年,啓動“小手拉大手,文明泰達歡樂行”活動;針對居民,組織開展“社區環境衛生接力行動”,並組織志願者上街做文明監督員;針對商戶,重新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組織“我的地盤我維護行動”。
“目前來看,最好的方法就是提前管理。有商販的地方,也就證明存在商機,是人們需求所在。如果能夠在不擾民的前提下,規範商販的位置、經營範圍等,反而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塘沽綜合執法局有關工作人員向本報記者介紹。(記者程翰路熙娜許卉萬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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