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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是一群特殊的女人,因犯各種各樣的罪錯在監獄裡服刑;同時她們又是母親,雖然失去了自由,但對兒女的關心、牽掛和思念卻一絲都沒有減少。
作為特殊的母親,見到自己的兒女成了她們最大的夢想。
母親節就要到了,為了幫助這些特殊的母親,我們開始行動,圓大牆內母親們一個夢。
一、女兒讓她感到自己還有未來
『每天晚上都會夢見和女兒分別時的場景,那天,女兒穿著一件天藍色的裙子,梳著兩個羊角辮,當警察要帶我走時,她摟著我的脖子撒嬌,「媽媽,你可要早點回來呀。」說著她還在我臉上親了一下。我知道,這一走很可能將是永別,我抱著女兒放聲痛哭,她不知道,媽媽這一走意味著什麼,她甜甜地對我笑,還標志性地皺了皺鼻子。我沒有更多的時間和她告別,我只有一句,寶貝兒媽媽愛你!』
坐在對面板凳上的韓梅是名女囚,同時也是位母親。
韓梅長得很秀氣,身上的囚服顯得有些臃腫和肥大。『女兒今年12歲,是個大姑娘了,可我卻想象不出她現在的模樣,我腦子裡保留的還是那個5歲時紮著羊角辮、成天蹦蹦跳跳的俏皮小姑娘。』韓梅的兩只手用力地攥在一起。『快6年沒有見到女兒了,我實在太想她了。』韓梅說女兒是她單調生活中一抹亮麗的彩虹,女兒讓她感覺到自己還有未來。
二、婚外情毀了兩家人
這是一個悲慘的故事,韓梅在本市一家外企工作,經人介紹認識了丈夫李平,李平比她大10歲,對韓梅百依百順。
結婚1年後他們就有了女兒琪琪,兩人將孩子視作掌上明珠。可是2003年,他的出現打破了韓梅平靜的生活。
『他叫沈剛,是一名普通工人,偶然相識後他就開始追求我,我們都是有家有孩子,可是我並沒有拒絕,他讓我平靜的生活泛起漣漪,讓我感到一種從未有過的新鮮和刺激,我很迷戀這種感覺。我們偷偷約會,就像熱戀中的情侶那樣。』韓梅說雖然她做了對不起李平的事,但她從來沒想過離開家,離開李平,更捨不下孩子,她只是在尋求一時的刺激。可是很快,李平就發現了。
李平讓韓梅打電話約沈剛出來,他要讓這個勾引他老婆的人付出代價。2004年的5月3日傍晚,韓梅約沈剛在一個公園見面,李平和韓梅一起來到公園,天快黑時韓梅借口離開,李平上前連捅沈剛數刀,沈剛當場死亡。
2004年5月8日,韓梅和李平同時被警方帶走。最終李平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而韓梅撿了一條命,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已經在監獄服刑6年的韓梅,由於表現好由死緩減為無期徒刑,又由無期減為有期徒刑,如今還有18年的漫長刑期。
三、不能陪伴孩子成長一生無法彌補
現在韓梅的爸爸隔幾個月來接見韓梅一次,可以帶來一些有關女兒的消息。『聽姥爺說孩子現在五年級了,學習特別好又聰明又懂事,老師和同學都很喜歡她。』韓梅第一次露出了笑容,轉而她又悲傷地說,女兒已經快進入青春期了,『這個時候對女孩子很關鍵,最需要媽媽的幫助了,可是我卻不能在她身邊陪她長大,她缺失的母愛我一生也無法彌補。』
韓梅想女兒想到痛徹心扉,可是如果讓女兒來看她,她又連連搖頭。『我現在特別矛盾,想孩子想得快瘋掉了,可我又不知道女兒是否能接受有我這樣一個媽。』說到這兒,韓梅立刻又說,『不過孩子已經長大了,也許她沒那麼脆弱,也許她能接受,也許她也想媽媽,也許我該告訴她。』
昨天記者與韓梅母親取得聯系。當問到有沒有想過把真相告訴孩子時,韓梅的母親認為,現在還太早,雖然感覺琪琪知道一些事情的影子,但她肯定不清楚事實的原委。『等孩子再大一點,也許那個時候她的接受能力會強一些。』(文中涉及人物均為化名)新報記者張敬通訊員劉莉於佳
專家觀點
現在說出真相 不是明智選擇
12歲的女孩,是否可以選擇對母親的知情權,是給她保留每個月見到母親的權利,還是以為她好的名義編造善意的謊言,大人應該怎樣做纔是對的呢?
記者采訪了天津大學心理研究所所長、心理諮詢中心主任詹啟生,詹啟生分析說,韓梅入獄這幾年,家人對此事隱瞞得比較好,孩子的心理狀態也一直維持得很好,對於12歲的女孩來說,心智還沒有發育完全,還是維持現狀比較好。如果現在告訴孩子真相,可能會打破這種平衡,使她原來的生活發生變化。對於12歲的孩子,不僅要考慮她的接受能力,同時她已經是個社會人了,她會在意別人的看法,比如同學、老師,對於她的成長、身心發展來說,知道真相造成負面的東西可能更多。
詹啟生建議,等孩子的學業告一段落,達到了一個階段再告訴她,時機成熟了也就沒什麼問題了。
另一方面詹啟生認為,要真正解決問題,還是應該聽聽孩子是怎麼想的,見到媽媽是不是她目前最迫切的願望,從側面感覺一下她能接受什麼,不能接受什麼,設想如果母親在國外遭遇到特殊境遇她會怎麼樣,是寧可見母親,還是先完成學業。每個人的性格特征是不一樣的,處理這件事,還是應該穩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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