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女科長在檢察院非正常死亡 警方通報調查結果死者系自殺
12日雲南省昭通市公安局『3·26』事件調查組發布調查結果:3月26日昭通市昭陽區教育局教育科科長魏靜玲在昭陽區檢察院接受調查期間非正常死亡,警方調查結果表明其系自殺。
昭通市公安局『3·26』事件調查組通報:昭通市公安局3月26日對魏靜玲死亡現場進行了勘驗檢查,3月27日對死者魏靜玲的屍體進行了屍表檢驗;應死者家屬的申請,昭通市檢察院委托雲南省公安廳於3月30日對魏靜玲屍體進行了解剖檢驗,並將相關物證檢材送雲南省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進行檢驗鑒定。
『3·26』事件調查組成立了案卷材料閱審組、重點人員詢問組、外圍調查組、技術鑒定組等工作小組,在雲南省公安廳及相關技術、偵查專家的指導下,針對魏靜玲的死亡原因進行了全面的調查取證工作。結果表明:死亡現場未勘見暴力侵入跡象、無搏斗痕跡,除魏靜玲本人及搶救人員鞋印外未發現他人足跡,現場床墊上有一把染有血跡呈開啟狀態的金屬折疊刀。屍體檢驗未檢見機械性窒息征象和致死性疾病改變,死者左手腕部的兩條橫行切劃傷,為非致命傷,左胸部刺創深達心腔,為致命傷,經比對分析金屬折疊刀可形成死者左胸部的刺創及左手腕部切劃傷,且上述損傷均可由自身完成。雲南省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相關鑒定結論證實可排除上述毒(藥)物中毒死亡。對相關人員的調查證實,四名辦案人員活動情況清楚,在發現魏靜玲出現異常情況前均沒有進入死者所在休息室。有人證實,魏靜玲生前常隨身攜帶一把折疊式水果刀。
根據上述現場勘查、屍體檢驗、物證鑒定及調查走訪所查證的情況,警方作出調查結論:排除魏靜玲因機械性窒息死亡;排除魏靜玲因毒藥物中毒死亡;排除魏靜玲因自身疾病死亡;魏靜玲死亡原因為銳器刺破心髒致急性心包填塞並失血性休克死亡;排除他人加害致死;魏靜玲死亡性質為自殺。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