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國首部全面、系統規范行政裁量權的省級政府規章《湖南省規范行政裁量權辦法》(以下稱《辦法》)將正式施行。作為全國第一部地方行政程序法規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的配套規章,《辦法》的出臺實際上是為行政執法加了一把鎖,讓權力在籠子裡運用,防止公權力跳出籠子去傷人。
眾所周知,行政執法既是維系社會管理秩序的需要,也關系到老百姓個體權益的保護。但它同時也是一把『雙刃劍』。由於主客觀原因的存在,現實中濫用自由裁量權,亂審批、亂罰款、亂檢查、亂收費等現象在一定范圍內存在。『合法不合理』、『同案不同罰』、『同事不同辦』等現象,嚴重制約了依法行政的推進和經濟發展環境的優化,迫切需要行政機關合理行政,公平公正處理行政事務。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同樣一起交通違章,交警可能根據違章者的態度、有沒有人打招呼、有沒有送好處等開出不同的罰單,盡管當事者知道自己受了不公平的對待,但也只能忍氣吞聲,否則將招致更大的處罰。因為執法的標准由執法者說了算,在他的那三分地裡,他就具有裁量權。這樣導致的後果,盡管當事人不服氣、無可奈何,但久而久之,影響執法部門的公信力,這也是少數執法部門為社會所詬病的原因所在。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湖南省規范行政裁量權辦法》的出臺並即將實施讓社會看到了行政機關公平公正合理行政的曙光。早在兩年前,全國第一部地方行政程序法規《行政程序規定》的出臺,曾經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人們也一直在期待更進一步細化,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如今,作為配套規章的《規范行政裁量權辦法》的應運而生,順應了形勢發展的變化,為公民社會的發展添加了持久動力。
我們且來看《辦法》是如何為行政執法『加鎖』的。權力天生具有擴張性,對權力進行全程控制,是《辦法》出臺的著眼點和落腳點。立足於對行政裁量權運行進行全程控制,湖南出臺的這一辦法采取控制源頭、建立規則、完善程序、制定基准、發布案例『五個基本制度』,對行政裁量權進行全面規范。它的最為閃光之處,在於創造性地規定了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開發布行使行政裁量權的典型案例,用以指導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裁量權,要求行政機關在處理相同行政事務時,除法律依據和客觀情況變化外,應當參照本級人民政府發布的典型案例。如此一來,在行政審批、行政確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行政給付和行政獎勵等八類行政行中,人人都享有了平等對待的公民地位。為這一規定,既為行政機關自己『增負』、『加鎖』,也可以有效規制行政合理性,規范了行政裁量權的設定、行使和監督。
《湖南行政程序規定》的出臺,解決了如何作為的問題,使行政有章可循,而《辦法》的出臺,則解決了行政機關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正如湖南省省長周強所指出的,『政府的權力來自於人民,讓行政裁量依法依規、合情合理,就是為了真正實現以民為本。』
當然,一部好的法規的出臺還只是一個開始,我們更需要的是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來落實。或者說,《辦法》的出臺為我們提供了這樣一把可以鎖住行政執法的『鎖』,那麼要讓這把鎖發揮作用,不讓公權力跳出籠子傷人,關鍵還是在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不讓其成為一紙空文。(作者賴斯穎)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