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內容:一男子在不了解真實情況的前提下,私自以一家公司顧問的身份替該公司集資,共吸攬了20餘人存款計300多萬。日前,這名男子被南開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0萬元。 |
天津北方網訊 6月4日電:一男子在不了解真實情況的前提下,私自以一家公司顧問的身份替該公司集資,共吸攬了20餘人存款計300多萬。日前,這名男子被南開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0萬元。
60歲的王某是一名退休人員。2007年2月間,蔣某(另案處理)作為一家橡膠制品公司的集資人,以該公司向內部職工集資新建廠房,擴大再生產為由,向王某介紹,集資以三個月為一個周期,每次投資1萬元,第一、二個月均返還10%的利息,第三個月返還15%的利息和本金,讓王某為該橡膠公司集資,並許諾該公司按攬存款比例給予王某提成。王某在不了解橡膠公司真實情況及違反國家對金融管理規定的情況下,私自以橡膠公司顧問的身份,宣傳該公司很有實力,針對下崗職工集資,可拿高息等,為橡膠公司集資,先後以借款合同形式吸攬了公民閆某、張某等20餘人共計327萬元。上述人員將現金交予王某,由王某交予橡膠公司,該公司出具了借款合同和收款憑證,王某還向上述部分人員發放了橡膠公司支付的所謂存款利息共計27萬餘元。一些被害人在得不到返還利息和交款憑證後,向公安機關報案。2009年4月7日,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記者孫啟明通訊員朱健邱淼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