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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廣西合山市一副鄉長將5000元公益款藏於鞋子裡盜走,被人識破後投案自首。6月2日,合山市人民法院審結這起盜竊刑事犯罪案件,認定該市北泗鄉原副鄉長周能東犯盜竊罪成立,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7000元。
今年3月24日上午,時任合山市北泗鄉副鄉長的周能東與該市工作隊員韋珠、黃洪毅、覃成科等一行4人到北泗鄉瀑泉村檢查指導工作,韋珠將合山市政府撥給瀑泉村民委用於建造垃圾池的公益款5000元交給該村委出納員吳秀纔,吳秀纔便將此款項放進自己的挎包裡。
當天中午,工作隊在吳秀纔家吃午飯,吳秀纔回到家後即將裝有5000元的挎包放在自己房間的梳妝臺下面。吃午飯時,周能東進入吳秀纔的房間接聽電話,看見裝有5000元的挎包,迅速將這5000元取出來放進自己的口袋,然後回到飯桌繼續吃飯。
飯後,吳秀纔發現5000元公益款不翼而飛了,當即提議在場人員搜身。周能東見狀,便假裝打電話進入衛生間,將錢分別放進自己穿著的鞋裡,然後走出衛生間。經過吳秀纔家的大門時被吳秀纔識破,周能東將5000元贓款如數退還給吳秀纔。案發後,周能東於3月31日主動到北泗派出所投案自首。
5月18日,合山市人民法院對副鄉長偷錢案進行公開審理。當日,合山市法院第一審判庭座無虛席,走廊外也擠滿了前來聽庭的市民。人們大多心懷好奇:一名月薪2000元左右的公務員,為什麼還要去偷5000元公益金?
周能東庭審中表示,偷錢是因為家庭困難,妻子家裡起房子的貸款要還款,而他當時因為喝了白酒,一時起了貪念。
在被告人最後的陳述環節,周能東大聲表示非常後悔,自己罪有應得,完全服法。並當庭向被害人吳秀纔一家道歉,稱對不起合山市14萬人民的期望。因為家裡有2個未成年的兒子、80歲的老人及沒有工作的妻子,周能東希望法庭能給他從輕或減輕處理。
近兩個小時的庭審結束後,周能東看到在旁聽席上的親人,他將戴著手銬的雙手合在一起,趴在隔離欄上低頭痛哭。而旁聽席上,他的幾名親人也和他相望痛哭。看到此景,前來旁聽的市民大多無聲離席。
法庭並未當庭宣判。6月2日,法院下達一審判決,法院合議庭審理該案時認為,被告人周能東身為一名公務員、鄉政府領導乾部,卻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刑律,構成盜竊罪,依照法律應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案發後被告人周能東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法院決定對被告人周能東減輕處罰,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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