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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記者4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廣西河池王子發案經檢察機關補充相關證據和相關鑒定工作,開庭前准備工作已全部就緒,將於近日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2001年9月20日1時許,廣西河池東蘭縣農機廠職工吳宗謀在家中被人殺害。經偵查,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認定為王子發是凶手。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後,於2002年11月12日作出一審判決,以搶劫罪判處王子發死刑。王子發不服上訴,自治區高院二審公開審理,作出撤銷河池中院對王子發的死刑判決,改判死緩。判決生效後,王子發在廣西貴港監獄服刑。2007年2月5日,因犯搶劫罪正在廣西羅城監獄服刑的覃漢寶向獄方自首稱自己是殺害吳宗謀的凶手。
自治區高院表示,2009年,河池市中級法院先後兩次組織開庭審理,但證據間一些關鍵矛盾仍未得到合理排除,案件中存在的諸多疑點仍未得到合理解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需進一步補充核實證據,補充司法鑒定。目前,有關證據的補充、核實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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