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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199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第17屆大會通過一項關於號召各國共同舉辦國際海洋年的決議。早在1998年『國際海洋年』期間,我國政府就積極參加國際社會為迎接『98國際海洋年』而舉辦的各類活動,發布了《中國海洋政策白皮書》,並開展了系列宣傳活動。 |
天津北方網訊 6月9日電:199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第17屆大會通過一項關於號召各國共同舉辦國際海洋年的決議。聯合國認識到海洋、海洋環境、海洋資源和海洋持續發展的重要性,1994年12月,在其第49屆大會上通過了這項有102個成員國發起的決議,宣布1998年為『國際海洋年』。早在1998年『國際海洋年』期間,我國政府就積極參加國際社會為迎接『98國際海洋年』而舉辦的各類活動,發布了《中國海洋政策白皮書》,並開展了系列宣傳活動。
2008年,正值『國際海洋年』十周年,國家海洋局會同有關部門決定啟動『全國海洋宣傳日』活動,並將時間定於每年的7月18日,目的在於通過連續性、大規模、多角度的宣傳,促進全社會認識海洋、關注海洋、善待海洋和可持續開發利用海洋,顯著提高全民族海洋意識。
2008年12月5日,第63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第111號決議,決定自2009年起,將每年的6月8日確定為『世界海洋日』。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就此發表致辭時指出,人類活動正在使海洋世界付出可怕的代價,個人和團體都有義務保護海洋環境,認真管理海洋資源。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海洋工作和增強全民海洋意識』的指示精神,從2010年起,國家海洋局將全國海洋宣傳日活動改期為每年的6月8日舉行,並更名為『世界海洋日暨全國海洋宣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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