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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中國證監會近日對光明家具董事長馬中文等人的內幕交易行為進行處罰。作為公司董事長,馬中文主導並參與了2007年光明家具與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哈爾濱辦事處債務和解談判的全過程,是內幕信息知情人。馬中文之妻趙金香,在其家中操作馬中文姐姐馬忠琴的賬戶,於確定債務重組初步方案後次日,清倉賣掉所有其它股票,全資買入『S*ST光明』股票6.76萬股,賣出後獲利9.86萬元。證監會經認定沒收違法所得9.86萬元,並對馬中文、趙金香、馬忠琴處以等額罰款。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該案線索來自於交易所的日常監控。該負責人強調,今後證監會將持續對內幕交易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不斷加大查處力度,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追究刑事責任。
證監會還同時宣布了對東盛科技長時期未披露巨額對外擔保等違法違規案的行政處罰決定。調查發現,東盛科技2003至2008年間,未按規定披露向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資金的事項,截至2006年9月30日提供資金餘額約15.9億元。2002至2006年間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截至2006年9月30日對外擔保餘額11.1億元。此外還存在未按規定披露多筆銀行借款事項。證監會決定對東盛科技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郭家學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同時市場禁入10年;對其餘14名責任人員,各處以3萬至20萬元不等的罰款。
該負責人表示,近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准的規定(二)》再一次明確規定,此類行為情節嚴重,致使上市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將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或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位負責人昨日還一並通報了6起涉嫌證券犯罪案件的行政調查及移送處理情況,涉及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等問題,相關證據材料己移送公安機關,以追究刑事責任。
這6起案件中,通威股份和*ST建機相關人員涉嫌內幕交易罪,ST瓊花董事長於某某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此外,餘某等人在2009年間利用所控制的賬戶先買入股票,隨後在北京禧達豐證券投資顧問公司總經理白某某的協助下,公開發布已買入股票的推薦報告後再賣出股票,經此方式反復操作累計獲利3000餘萬元,二人涉嫌構成了操縱證券市場罪。無從業資格的郭某某以『展鋒』名義開立博客,吸引投資者加入『展鋒投資俱樂部』,收取了大量疑似會員匯款,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而重慶新盈鴻公司在未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許可的情況下,通過衛視節目宣傳炒股軟件,案發時共收到投資者匯款共計500多萬元,且投資者未得到任何軟件和服務,該公司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和合同詐騙罪。 (肖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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