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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輿論監督是人民群眾通過媒體,對政府部門以及社會經濟生活中的違規行為進行的監督,是公民參與國家和社會管理的一種形式。新聞輿論監督作為媒體重要職能之一,新聞工作者應拿起輿論監督的武器,旗幟鮮明的揭露社會丑惡,批評不良風氣,弘揚正氣,並且發揮新聞輿論監督導向作用,這不僅會增強新聞工作者的權威性與戰斗性,也會推動社會文明的進步和發展。
一、要堅持新聞輿論監督的黨性原則。
新聞輿論工作是黨和政府宣傳、教育、動員人民群眾的一項重要工作,它直接或間接地反映著黨和國家的政治立場、政治主張和政治觀點。從根本上說,通過新聞傳媒形成公眾輿論,對法律的實施、黨和政府方針政策的貫徹以及乾部特別是領導乾部使用權力的情況進行監督,這正是黨的要求,也是黨和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新聞傳媒發出輿論監督的聲音,這正是黨和政府所要求的聲音。黨的各級領導機關的重視,是輿論監督得以正常開展的根本保障。從這個意義上說,新聞傳媒實施輿論監督,正是體現了黨、政府和人民的喉舌作用。所以,新聞監督應當堅持如下原則:1、服從於黨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的原則。這是新聞傳媒的出發點和歸宿。只要符合黨和人民最高利益,哪怕阻力和困難再大,這樣的輿論監督也要堅持進行。2,確保良好輿論監督效果的原則,准確把握監督的方向、分寸、火候、方式等方面。
新聞輿論監督工作能否順利進行,取決於各級黨委、政府能否大力支持輿論監督,保護新聞采訪權利,積極為新聞輿論監督提供合法依據,暢通采訪渠道。對此,新聞媒體要及時與黨政機關進行溝通、聯絡,以減少黨政機關與新聞媒體在面對系列社會問題時的衝突與矛盾。首先,采訪被監督對象時要與上級黨政領導進行溝通,以便准確地開展;其次,監督重要的批評稿件,要事先征詢有關領導機構和被批評者本人意見。受征詢的組織和個人應盡快作出明確答復。編輯部可根據事實和答復情況決定是否刊播,並對自己的決定負責;最後各級領導機關要積極支持新聞單位開展輿論監督,善於運用輿論監督來改進工作。發現不正確的批評,要及時指出,批評錯了或重要事實基本不實的,由新聞單位予以更正;但不要求全責備,更不能護短。只有這樣,纔能促進新聞輿論監督工作健康發展。
二、要確保新聞輿論監督公開、公正、信息透明。
新聞輿論監督的前提是了解事實,倘若信息不能公開、透明,新聞輿論監督就無法實施。輿論監督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各新聞單位和采編人員要認真對待。監督的事實要准確,判斷要符合實際,不能搞失實報道;要留有餘地,以理服人;要以黨紀國法為准繩,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更不能以輿論監督替代法律監督。新聞媒體的信息來源廣泛,反應靈敏,能夠及時發現社會生活中損害國家利益、侵害群眾利益、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種事件。
1、將發現的問題事先與相關責任方進行溝通,進一步掌握確鑿事實,不僅有利於將己經產生或可能產生的社會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而且有助於消除虛假信息的乾擾,維護和提高媒體的公信力。特別是媒體既要排除被批評方可能采取的各種『新聞公關』乾擾,堅持媒體的公正立場和原則;2、要在對方不配合的情況下,對自己刊發稿件的真實性嚴格把關。要掌握分寸,最大限度減少負面作用,努力維護和塑造黨和政府良好形象;3、要樹立科學的新聞觀和正確的群眾觀,能否從維護黨和人民利益出發,以求真務實的作風,客觀反映事實真相:4、要堅持分寸有度的原則,做到報道事實要准確,版面和時段安排要適度,監督規模要適度,使監督報道有震動無『震蕩』,即對被批評者有震動作用,對工作有推動作用。搞好新聞輿論監督,必須實行重在建設的方針。
三、加強新聞從業人員職業技能、道德和規范建設。
完善新聞輿論監督機制,加強新聞典論監督實施,離不開新聞工作者的職業素質和職業技能。有人曾給記者總結了搞輿論監督有四難:采訪取證難,阻力大;批評報道分寸把握難,上訪告狀糾纏不清;播出難,地方保護主義難打破;批評報道容易引火燒身,遭到打擊報復。近年來,新聞單位當被告、記者被打的情形時有發生,大多數都是由於他們采寫發表批評報道、進行輿論監督,而被批評監督單位不能正確對待引起的;另一方面,是由於有些新聞媒體的工作人員自身素質也參差不齊,個別媒體的個別記者,或追求轟動效應,或嘩眾取寵,或泄私憤、謀私利而引發事端的。由此,作為新聞工作者要嚴格要求自己,切實從以下幾個方面自我提高、自我把握、自我約束:
一要動機善良。我們進行輿論監督是為了把事情的真相講清楚,幫助被監督者糾正工作偏差,解決工作問題,而絕不是為了出氣,讓被批評者難堪,更不能摻雜個人或集團的偏見。我們一定要站在保障民主、完善政治體制的高度來支持輿論監督,認識維護新聞工作者合法權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時,對於那些利用新聞權利泄私憤、謀私利的新聞從業人員,同樣應該被曝光批評和受到嚴肅處理。記者協會和各個新聞媒體都必須公布舉報電話、建立舉報中心,把新聞活動也置於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之下,防止新聞權力異化,走向它的反面。
二要把握分寸。應該說,被監督的問題絕大多數都屬於人民內部矛盾,我們應該抱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態度。對於有關部門工作中的缺點、錯誤的批評,只要是善意的、有益於改進工作的,我們都應該熱忱歡迎。重要的批評報道,要同有關的主管單位聯系,聽取他們的意見。批評報道發表以後,還要報道處理的結果,這也有利於提高報紙的威信。
三是絕不炒作。對社會上出現的一些情況和問題,我們必須冷靜分析,而不應該盲目跟風、甚至嘩眾取寵地進行炒作。對此,我們新聞工作者必須有清醒的頭腦,充分的認識,明確的態度和嚴格的紀律。既要敢於對各種腐敗行為和嚴重不正之風公開批評,又要認真抓好新聞自律,使輿論監督充分而健康地開展起來。
新聞輿論監督是一種手段,最終目的是解決問題,促進工作。這種建設性的監督體現在所取得的社會效益上。新聞輿論監督也是一把『雙刃劍』,因此,在實施監督中,一定要堅持重在建設的方針,從大局和中心工作出發,追求最佳的社會效益,有效地防止和克服其破壞性的負面作用,正確發揮其輿論監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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