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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22時42分報道,北京市朝陽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個人信息泄露案件。案件中3名被告人分別是中國網通、中國聯通、中國移動的工作人員。起訴書指控他們利用工作之便,向調查公司非法提供、出售用戶的個人信息。
這起個人信息泄露案件,竟和一起兩敗俱傷的情殺案有關。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的檢察官付曉梅負責對這起個人信息泄露案件提起公訴。
付曉梅:這個委托人叫安逸,他已經被執行死刑了,他委托神州浩天公司幫他找情敵,當時調查公司就是從幾個被告人手裡取得的信息,安逸知道了地址,冒充送快遞的,將房門騙開,將被害人殺死。
原本只知道情敵電話號碼的凶手,通過神通廣大的調查公司查到了對方的姓名、手機通話記錄和家庭住址,最終釀成了血案。檢察官付曉梅說,調查公司利用非法手段獲取個人信息後,輕則上門討債,重則引發人員傷亡,社會危害不可小視。
付曉梅:從本案來講,一個是被殺的危害後果,還有其他。他們獲取當事人個人信息後,當事人被騷擾、被跟蹤,危害後果都是顯而易見的。
房子纔剛買完,裝修公司的電話就打過來;孩子剛出生還沒出院,各家嬰幼兒用品的經銷商就指名道姓找上門來;還有手機裡時不時蹦出賣保險、兜售發票的短信,很多人都會問,誰動了我的個人信息?北京市朝陽法院開庭審理的這起案件讓人意識到,非法出售或提供客戶個人信息的,很可能就是電信運營商的工作人員。
被告吳曉晨,是北京網通公司的一名客戶代表,今年只有28歲。他承認,當時是自己主動找到北京東方亨特商務調查中心的老板張榮浩,開始利用工作之便,為調查公司提供網通座機的機主信息和電話清單。
吳曉晨:只有接觸到這方面纔能拿到,一般人拿不到。一般我就是到營業廳,趁別人不在,看一眼就記錄了。我是工作人員,拿著工作證,到營業廳我說要查一個這個給她安裝電話,就查到了。
和張榮浩合作初期,吳曉晨每提供一條個人信息收費200元,到後來,已可以每月拿到2000塊錢的『固定收入』,由此他開始了和調查公司的長期合作。
作為網通公司的正式員工,被捕前,吳曉晨月收入四、五千元,最多時能掙到八千。有房有車的吳曉晨說,就是因為當時覺得出售個人信息不違法,又能多得一些收入,所以耍起了小聰明。
吳曉晨:如果知道是有罪的,我肯定不會乾這種啥事兒。
40歲的唐納宇被捕前,已經坐上了北京聯通網絡運行維護部監控中心主任的位置。級別較高的他可以直接利用聯通內部系統,為調查公司提供通話清單。一百多條這樣的通話清單,讓唐納宇獲利2萬多元,
唐納宇:確實這事實有一定的危害性。當時覺得幫別人的忙,自己又能掙點錢。當時一時糊涂,有利益的驅動,沒有把危害性看的很嚴重。
被告張寧和吳曉晨一樣,也是一名80後,他是中國移動北京分公司的一名坐席維護人員,平時的工作是給10086客戶服務中心維修電腦和電話。他說,被告林濤是他的一個普通朋友,一開始找他修改手機用戶密碼,說是幫朋友忙。
張寧:他就說幫朋友的忙,說朋友的密碼丟了,我就幫他改一下密碼。大概100多條吧。
張寧先後按照林濤提供的手機號碼,修改了100多個中國移動手機用戶的密碼。只要提供機主姓名和手機號碼,張寧就可以通過工作平臺,把用戶的身份證號、住址等個人信息調出來。
而等他修改完用戶的手機密碼後,調查公司就可自行通過自動語音系統查詢用戶的通話記錄,並將這些通話記錄直接傳真到調查公司的傳真電話上,如此一來,盜取個人信息變得既快捷又方便。
這起案件暴露出個人信息提供、出售、購買的『一條龍』產業鏈。吳曉晨、唐納宇、張寧三人是源頭,中間則是被告林濤等四人買賣個人信息充當『倒爺』,產業鏈的最上端、則是本案的第一被告人、『偵探頭子』張榮浩。
他和哥哥張榮濤共注冊成立了五家調查公司,這五家公司對非法獲取的個人信息實行資源共享,以此從事討債和婚姻調查等活動。張榮浩坦言,沒有這些個人信息,調查公司就沒法經營。而除了直接向吳曉晨等人購買個人信息外,他們還從網上購買了大量的個人信息。
張榮浩:這個信息我們大部分都從網絡來的,我在公安機關也交代過幾個QQ群。
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的檢察官付曉梅說,根據刑法修正案第七條,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等單位的工作人員,將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通過百度搜索,記者發現如今的調查公司比比皆是。他們提供婚姻調查、債務追討、證物搜集等業務。在記者打開的大部分網站上,調查公司明目張膽地擔保,接到訂單後3天內,就可以提供通話清單等個人信息。調查公司的底氣這麼足,讓人不禁擔心,我們的個人信息還面臨多少挑戰? (記者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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