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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死人的事,發生在今天這樣一個年代,總給人以時空錯位之感。然而新一期《中國經濟周刊》的報道指出,4月1日,安徽省太和縣李興鎮程寨村85歲的程保平老人,因兒子去世後無人照料而活活餓死。數日後,類似的悲劇再度發生。4月9日,北京市通州區張辛莊村80多歲的老人柴玉吉餓死家中,盡管她有四個兒子。
公民有免於飢餓的權利,這權利是與生俱來的。具體到程保平、柴玉吉兩位老人的境況,可能並不是單純的飢餓事件,因為他們面臨的,並不是全社會的糧食短缺所導致的飢饉。再怎麼樣,這個社會哪裡會少了他們的一口飯?所以事實是,他們之所以被餓死,僅僅是因為他們蒼老到了無法照顧自己,而民政、社區、家庭等社會保障網絡,又未能給他們提供必要的照料。但越是這種原本不必陷於飢餓的『因飢死亡』,纔越是尤感沈痛之處。
老人應當得到的幫助和照料,正如他們應當免於飢餓一樣,是應當享有的社會權利。因此,一個社會如何對待進入暮年的公民,總是最能見出社會的道德與良知。波斯王子昂蘇爾·瑪阿裡曾說,『到了老年,要盡量使自己的生活穩定下來。仍舊到處流浪是不明智的。因為衰老和貧困是人的兩大敵人。』所以,如何為老年人群提供『穩定下來』的條件,使他們在日漸衰老之中,還能免於生存與權利的雙重貧困,早已是不可回避的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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