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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疏通村乾部『能下』渠道,增強了他們創業乾事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強化了對村乾部的監督約束。
根據省裡統一部署,各地因地制宜對辭職情形進行細化,增強針對性和操作性。金華市明確提出村乾部應主動辭職的8種情形,如不支持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或經常推諉、敷衍村『兩委』賦予的工作任務;無正當理由,不能按時完成村級創業承諾任務;嚴重違規決策、管理或嚴重失誤、失職等。婺城區規定村乾部連續3次不參加村裡重要會議的要辭職;磐安縣規定村乾部年度考核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需辭職。去年以來,金華市按照辭職承諾制度規定程序處理的不稱職村『兩委』乾部180名,其中按程序辭職38名,誡勉談話1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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