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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志願填報:高校錄取原則
錄取批次是如何安排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按如下順序依次進行:藝術及體育類本科錄取院校,提前本科錄取院校,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考生、藝術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志願,本科一批A類錄取院校,本科一批B類錄取院校,本科一批征詢錄取院校,本科二批A階段錄取院校,本科二批B階段錄取院校,本科二批征詢錄取院校,本科三批A階段錄取院校,本科三批B階段錄取院校,本科三批征詢錄取院校,藝術及體育類高職高專錄取院校,高職高專提前錄取院校,高職高專A階段錄取院校,高職高專B階段錄取院校,高職高專征詢錄取院校。考生沒有被上一批次院校錄取,其參加下一批次錄取的機會不受影響。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時間是如何安排的?從7月1日開始,藝術類本科院校(專業),體育類本科院校(專業),提前本科錄取院校,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考生、藝術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本科一批(含A、B類院校)錄取院校,本科二批(含A、B兩個階段)錄取院校按照批次錄取順序依次進行錄取。其中,7月中旬市高招辦公布本科一批(含A、B類院校)餘缺計劃,考生填報本科一批征詢志願;7月下旬市高招辦公布本科二批(含A、B兩個階段)餘缺計劃,考生填報征詢志願;7月下旬本科三批錄取院校錄取。8月上旬高職高專提前錄取院校、普通高職高專錄取院校依次進行錄取。
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原則是什麼?本科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新生錄取工作。高校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政策規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則,以文化考試為主要入學考核形式,根據考生志願,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體檢、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高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市高招辦為在津招生高校提供符合條件考生的相關信息和服務,組織管理招生錄取工作,監督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在津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招生章程的行為。
高職(專科)院校的錄取工作,實行根據考生志願,由市高招辦按院校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投檔,由院校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辦法。民辦高職院校可以自主確定錄取控制分數線。
各批次錄取時,市高招辦按照考生志願順序依次投檔,由高校審查錄取。高校要尊重考生的學校志願和專業志願,正確處理好考生成績與志願的關系,當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願的考生電子檔案不足時,不得拒錄非第一志願報考的考生。
未經教育部批准,高等學校不得擅自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應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限制其參加高考的外語語種。
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學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普通高校招生錄取遵循哪些程序?錄取程序是:提前本科錄取院校和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考生、藝術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志願錄取全部結束後,進行本科一批A類錄取院校、本科一批B類錄取院校的錄取和本科一批征詢志願錄取院校的錄取,然後依次是本科二批A階段錄取院校、本科二批B階段錄取院校、本科二批征詢志願錄取院校、本科三批A階段錄取院校、本科三批B階段錄取院校、本科三批征詢志願錄取院校、高職高專提前錄取院校、高職高專A階段錄取院校、高職高專B階段錄取院校和高職高專征詢志願錄取院校的錄取。
本科一批A類平行院校志願錄取實行一次性投檔,其他批次院校錄取時,所有第一志願院校錄取結束後,纔能進行第二志願院校的錄取。
錄取時,招生院校先根據考生的報考情況提出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市高招辦將符合條件的考生檔案提供給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進行審閱並確定錄取考生的專業,同時,將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檔案退回市高招辦。如果院校招生計劃還沒有完成,市高招辦按招生院校剩餘的計劃數為院校補充符合條件的考生檔案,再由招生院校審閱並確定錄取考生的專業,將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檔案退回,依此類推,直至招生院校完成招生錄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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