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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啟明通訊員朱健邱淼淼)一男子伙同他人利用虛假材料,虛報注冊資本60萬元,從工商部門騙得6家公司登記。鑒於該男子主動自首且系初犯,南開法院以虛報注冊資本罪判處其罰金3萬元。
2007年至2008年間,家住本市津南區的無業男子郝某伙同李某、范某(均已判刑),利用偽造的身份證明、驗資報告及相關的虛假材料,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采取以無報有的方式,虛報公司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6家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達60萬元。後郝某以每個7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價格,從李某、范某處購買上述公司的營業執照。2009年12月16日,郝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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