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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省湘潭市韶山楊林鄉瓦坪村李湖組,有一棟很不起眼的磚瓦房,共5個房間,常年無人居住,何人所建、所為何用,當地人並不知情。日前,隨著文物專家的到來,這棟磚瓦房突然成了大家爭相議論的對象。
原來,這棟磚瓦房是始建於1924年的慈善機構——育嬰局(又稱拯溺局、育嬰堂)。專家通過牆壁上原有的4塊碑記考證得知:僅在民國時期,這所育嬰局就收養或資助了數百個貧家女嬰。鑒於育嬰局特殊的文物價值和歷史價值,湘潭市文物管理處已經建議政府盡快修繕,並將其列為市級文保單位。
據湘潭市文物管理處副處長盛兆華介紹,這所育嬰局為普通磚瓦結構,坐西北朝東南,現存房屋5間。牆壁上原有4塊碑記,第一塊為拯溺局碑記,後面3塊記載著當時的捐糧人名單和數量,現存一塊告示碑,碑文題為『拯溺局碑記』。該碑質地為漢白玉,長方形,長1.32米,寬0.46米。碑刻有楷書17行875字。
在房屋的梁上書有『民國甲子冬』,專家據此推斷房屋建於1924年冬。盛兆華說,根據碑記內容判斷,此處房屋在舊社會為楊氏家族公物,於1949年分配給當地郭氏一家居住。『當時的楊氏家族有水田約30畝,分租給當地佃戶,將其收租的糧食用來救濟當地因女孩多、無能力養育的家庭。每年農歷六月初一、十二月初一,對凡生育者為女孩的,每個女孩子發4擔谷子(十斗為一擔,約為現在的125斤),即500斤左右,使其能生存下去。』
記者在現場看到,因歷經風雨年久失修和人為破壞,育嬰局保存狀況較差。不過,拯溺局碑記內容仍依稀可辨。盛兆華說,這份碑記不僅記載了拯溺局成立的緣由及其宗旨,還詳細記述了舊時十分嚴重的重男輕女思想甚至溺女嬰的現象,這所拯溺局實際上挽救了當地數百名女嬰的生命。此外,碑記中明確規定『若子有力不能養,方許報名領谷』,『若力能自養,假冒極貧及撫養他人,希圖獲利者,查出公同議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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