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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昨日(9日)發布公示,工體北路四號院住宅及配套等5宗閑置土地,須在取得施工許可證後2年內竣工。
今年3月,市國土局公布了包括工體北路4號地在內的5宗閑置土地的處理意見,這5宗閑置土地為:工體北路四號院住宅及配套、孫村組團A-06、07、13、14地塊、陳各莊村西(育龍小鎮)居住項目、玉橋西裡居住小區(二期)、門頭溝區永定鎮馮村一期。按照當時的處理意見,市國土局對因開發商原因閑置的工體北路4號地進行了處罰,並暫停了開發商啟夏公司及原股東香港盈科集團及其下屬公司在北京的『拿地』資格。對於另外3個因行政審核、交地條件等原因尚未開工的地塊,限期3月底前開工。
市國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5宗土地已經全部於3月底前取得了施工許可證並開工,但由於之前已經閑置,原先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的竣工時間已經無法達到,因此竣工時間進行了調整。要求其在取得施工許可證後2年內必須竣工。
據了解,在10個工作日的公示期滿後,如果無異議,市國土局將按變更後的竣工時間,與開發商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記者姚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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