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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上海6月11日電(記者楊金志趙小娜)上海市政府法制辦公室11日宣布,上海從即日起全面清理俗稱『紅頭文件』的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上海市明確規定,那些沒有公開過的『抽屜文件』絕對不能作為執法依據。
上海此次清理『紅頭文件』的范圍包括全部現行有效的市政府規章和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規范性文件。上海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劉華說,根據國務院的要求,此次清理工作的重點是涉及向企業收費、攤派的規定,以及含有侵犯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就業權利規定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劉華還表示,此次清理要切實解決規章中存在的明顯不一致、不適應、不協調的突出問題,特別是與上位法不一致的『硬傷』問題。對於這些『硬傷』,上海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予以廢止、修改、納入立法計劃或者立法規劃修改等。
上海市政府規定,各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在清理完成後要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未予公開的『抽屜文件』絕對不能作為執法依據,未列入繼續有效的文件目錄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上海市政府法制辦表示,此次清理『紅頭文件』將堅持『開門清理』,擴大公眾參與,通過座談會、網上征求意見等方式,聽取專家、行政執法人員以及行政相對人的意見,匯聚民智,共同做好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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