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6月7日,中科院道德建設委員會主任陳宜瑜在全體院士大會上表示:堅決反對院士兼職過多、徒掛虛名和領取不當報酬,警惕道德失范。(6月7日新華網)
院士兼職、掛名和代言,若無關學術,且是為了循己私利,則有不務正業之嫌。它實質上,就是消費邏輯對學術的侵襲,利益至上的考量擠佔了職業道德。
不難想象,當院士兼職泛濫時,院士頭銜的學術價值在漸趨消解,形象也在自毀,最終勢必禍及知識產品的可信度。而在權威崇拜的土壤裡,『專家推薦』的營銷符號可能會誤導民眾,損害公眾利益。正因這些負面效應,『院士兼職』倍遭詬病。
中科院乾部表態『反對院士兼職過多』,就是著眼於重申規范,起到現實糾偏之用。給院士亂評審、瞎指點,及出席禮儀性、慶典性活動『設限』,確能規避某些院士屍位素餐、見利越軌的行徑,尊崇學術尊嚴,注重人格建設,令他們『有知有節,立范於世』。
但慷慨表態之下,仍有含糊其辭之處:何為『兼職過多』?『不當報酬』有明晰的標准嗎?反對之後,又有怎樣的問責措施,確保有規必依?概念界定的語焉不詳,輔助條規的稀缺,使得禁令軟如棉花,威懾力大減。
『兼無關之職』,就是食民之祿者的瀆職,這也是禁止官員經商的邏輯因由。院士本職就在鑽研科學,致力於學術進步;頻頻露面於商業、政治活動場所,沾染浮躁之氣,無異怠於職守,『對不起納稅人的錢』。所以院士兼職,過不在『多』而在『濫』,只要是投機式兼職,哪怕一份兩份,都應堅決反對。若允許院士們『酌情適量兼職』,則是開了個小口子,給了其『合法徇私』的空間,這樣,一樣無益於他們『全力事科研』。而『不當報酬』,也顯得語義曖昧,形同於『解釋權歸自身所有』。
再者,將作風建設寄望於『道德自律』,懲治乏力,不免失之理想化。『頭頂的星空、心中的道德律』與尊嚴雖是軟性約束,卻有時剎不住『逐利之心』的信馬由韁。要嚴禁院士濫兼職,就不能在問責制度建設上『溫情脈脈』,而應遵從『總統是靠不住的』原則,像治學術腐敗那樣,『零容忍』『嚴懲治』,讓院士『走穴』背負巨大的成本。
設限明晰化,標准具體化,『反對院士濫兼職』纔能在有規可循中,不至虛妄。學術界疏離名利場,院士向務實求真回歸,科學的外衣纔會剝落『功利化』污漬。
學術的田野,需要心無旁騖的墾荒者,去精心開荒、收割『知識』麥子。當求知者少了利欲,追尋的方不是『稻粱謀』或『登龍術』,而是真知。 (作者佘宗明)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