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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青島訊一對雙胞胎出生1年後,就在青島黃金地段各擁有了一套價值近百萬的房產,而且這兩套房產是通過二手房交易,以總計60萬元的低價購得。表面上,兩個孩子小小年紀就已成為『百萬富翁』,但實際上,他們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其姥爺用來轉移離婚財產的工具。
2008年9月,青島男子黃某跟妻子於某開始鬧離婚,後經法院認定,二人婚後購買的一套房屋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根據判決,房屋歸黃某所有,於某從黃某處獲得房屋補償款31萬元。但當執行法官找到黃某時,黃某卻稱自己沒有經濟能力,拒絕支付31萬元的補償款。
執行法官隨後在青島市房產交易中心查明,2009年8月,黃某曾將自己名下價值近200萬元的兩套房產,分別以26萬元和28萬元低價賣給一對年僅一歲的雙胞胎。
後經調查,這對雙胞胎的母親系黃某的侄女,而受讓房產的正是黃某的外孫。年紀纔1歲的兩位外孫也因此搖身一變成了坐擁兩座百萬豪宅的主人。這讓執行法官都大吃一驚。法官認定黃某出售房屋的行為明顯是轉移財產。雖然所售房屋為婚前財產,無需分割,但售房所得完全可以支付前妻於某應得的房屋補償款。
據了解,後在執行法官的勸導下,黃某已於7日將全部案款31萬元交到法院。(趙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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