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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7月1日起,山東濟南住宅進行維修時可以使用房屋維修資金的本金和利息了。此前,只能使用利息。
據悉,《濟南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已正式出臺並將於下月起施行。2001年9月13日出臺的《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同時廢止。
濟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介紹,市民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被稱為房屋『養老金』。隨著近年來建築物逐漸老化,出現維修量大增等一系列問題,但暫行辦法規定,維修基金本金不可以動用,只能使用利息,遠遠滿足不了需要。
為此,濟南市擬定了《濟南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辦法將於7月1日起施行。新《辦法》最大的特點在於之前繳納的維修基金本金和利息統稱維修資金,在房屋維修時都可使用。此外,新《辦法》還調整了維修資金繳存標准,變過去按房價3%交存為按多層每平方米60元、高層每平方米120元交存,同時明確了業主補交、續交等制度和措施。
按新《辦法》,商品房房主負擔大幅減輕。以100m2、、均價8000元的房子為例,按總房款3%繳納,需繳維修資金24000元,按新《辦法》多層住宅只需6000元,高層住宅也只需繳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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