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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天上午9點30分,女研究生涉嫌交通肇事致4死6傷案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15法庭公開審理。
2010年2月10日14時07分許,被告人潘潔駕駛牌號滬A396G8轎車,沿中環路(近中心隔離帶第一條車道)由西向東行駛至楊高南路出口處時,因未按操作規范駕車衝入前方同車道內的施工區域內。
被告人潘潔駕駛的車輛車頭撞擊施工人員及停著的牌號J4C623小型普通客車尾部,致使劉應宣、敖天永、錢蕙新、富建新4人死亡,陳國平、秦金章2人重傷,龔永剛、富燕君、富燕冰、楊幫國4人輕傷。
事發後,被告人潘潔主動撥打110報警,並在事故現場等候民警處理。經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交通警察支隊認定,被告人潘潔負本次事故主要責任。
東方網記者在庭審現場看到,被告人潘潔身著白色休閑服,套著橙色的看守服,紮著馬尾,一到庭情緒就有些失控,在回答審判長提問時一度哽咽難語。
該案兩名被害人陳國平、秦金章坐著輪椅出現在旁聽席,被告人富燕冰則作為訴訟人現身。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潘潔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應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潘潔具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處罰。
在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被告人潘潔表示對起訴書指控事實沒有異議,但其辯護律師則表示,對起訴書指控的部分事實沒有異議,對定罪有異議。記者事先了解到,其辯護律師將對其進行無罪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