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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6月12日電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決定取消和下放184項行政審批項目。
會議審議通過的《規劃》在國家層面將國土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區域,並明確了各自的范圍、發展目標、發展方向和開發原則。國家優化開發的城市化地區要率先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著力提昇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提昇參與全球分工與競爭的層次,發揮帶動全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龍頭作用;國家重點開發的城市化地區要增強產業和要素集聚能力,加快推進城鎮化和新型工業化,逐步建成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支橕點和全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增長極;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和世界文化自然遺產等1300多處國家禁止開發的生態地區,要依法實施強制性保護,嚴禁各類開發活動,引導人口逐步有序轉移,實現污染物零排放。
會議指出,為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會議決定,在此基礎上再取消和下放184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13項,下放行政審批項目71項。會議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切實抓好落實,完善行政審批實施配套制度,促進行政審批權力規范運行。下一步,要繼續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按照應減必減、該放就放的原則,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研究清理規范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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