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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8時15分報道,椰林樹影、水清沙白。風景優美的海南是不少人心馳神往的度假天堂,不過,現在要是想去這沙灘上散散步、去海域裡游游泳可能就沒那麼容易了,成本要高出不少。
夏日的清晨,在波光粼粼的海灘散步,撿貝殼,在海水中暢游,是很多人的夢想。但是,如今在海南的某些海岸,陽光、海灘這些免費的自然資源卻被臨近的酒店佔用,不是酒店的客人在海邊散步,在海裡游泳需要花錢纔能享受。在亞龍灣的海岸線上,大草傘、躺椅、游泳更衣室、酒吧等鱗次櫛比,但是市民陳先生說:花錢去那游泳,讓他心裡很不舒服:
陳先生:你過去游泳休閑,肯定要用到他們的設施,這個花費是很高的,跟以前相比休閑的成本增加了許多。
海南省主管城鄉規劃的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也曾經遇到過這樣的現象:
負責人:因為都是酒店私自設的保安,就在那守著,看到你不是穿酒店鞋的人就不讓你進。因為我們去出差也遇到過這種情況,這實際上是管理上的問題。
對於酒店設立保安禁止游客進入本應是公共海域的『私家海灘』參觀游覽,海南省旅游委副主任吳坤雄表示:現有酒店設立保安,我想主要是兩種情況,一種是休閑酒店跟商務酒店不一樣,整個外環境、游客活動區需要有保安保證游客的安全等一系列財務安全。第二種情況是保安專門不讓人進去,據我了解,有些海灘酒店在報建之初,征得海洋和建設部門批准在一定的時間內可以經營這個海灘。
同時,吳坤雄也表示,旅游委並沒有收到游客被拒絕進入酒店所屬『海域』的投訴,他認為這種現象只是個例。普遍也好,個例也罷,相關部門默認酒店可以在其『所屬』海域實施經營卻是不爭的事實。海南省建設廳城鄉規劃處副處長吳剛表示,公共海域資源一直受政府的保護,從來沒有過開發規劃。
吳剛:從規劃上來說,公共沙灘是我們一直保護的岸線資源。不管是從規劃的最初調研到規劃設計的成品,公共海灘都不可能規劃為私人酒店的,除非很私密的小山坳裡面,會有一些特殊的酒店產品,但是從規劃上,海岸線還是會單獨劃出來。
來源:中國廣播網除非特殊的酒店產品,公共海灘是不能規劃為酒店所屬的,在公共海灘進行一些經營項目,抬高了享受免費的陽光和海灘的門檻,是否合法呢?律師邱寶昌認為:
邱寶昌:是否合法要看酒店對公共海灘的經營是不是有合法的依據。比如經沒經過相關部門的批准、行政許可或者是通過招投拍的方式獲得使用權,如果沒有這些合法的手續,沒有經過許可,沒有通過招投拍或其他方式獲得,沒有通過簽訂合同取得,不是按照正規程序取得的,我認為可能就不合法。
對於自己在公共海灘上設置開發項目的行為,酒店投資方說這樣做有利於海灘的開發保護和游客的安全,而邱寶昌認為:
邱寶昌:我認為這是為自身利益找的一種借口,因為海灘海域這種使用管理國家有法律規定,例如《海洋環境保護法》,《海域使用管理法》,對於海域怎樣使用、對於海洋怎樣保護都有相關的部門來負起責任。作為一個商業酒店應該負責的是你經營者的義務,你應該保障下榻你酒店游客的人身財產安全,要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來履行義務,而不是限制其他人的權利。
在公共海灘上設置開發項目又是否是屬於圈佔海灘的行為呢?邱寶昌認為:
邱寶昌:這要看具體的情況而定,《海域使用法》就規定,海域屬於國家所有,國務院代表國家來行使海域的所有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其他的方式轉讓海域。這裡面是不是屬於圈佔海灘、圈佔海洋,我認為應該由相關的行政主管部門來查處,例如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如果涉及到是一個名勝風景區的話,那麼應該由建設主管部門管理。 (記者王志剛朱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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