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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報上讀到兩則關於醫生開處方的新聞。一則是說神木醫改成功的原因,在於該縣醫院對所有的醫生有一套嚴格管理其開『大處方』的制度,醫生開治療費若一天超230元,醫生將被自動『停機』,且面臨最高12萬元的重罰;其二,江蘇常州一位市民近日在常州第七醫院兒科門診給孫女看病,問診後,兒科主任徐莉醫生只開了5片藥,僅花了一毛錢,孩子的病就痊愈了。
雖然徐醫生所做的是一個有良心而合格的醫生的分內之事,也是她自披上一身潔白的白大褂後理所當然該堅守的一種良知與德行,可讀罷報道仍讓人感慨。當下徐莉這樣的醫生太少太少,這樣的只花一毛錢即能藥到病除的『小處方』成為醫院個案;講醫德、守節操、抵制『大處方』,好像已成為一種稀罕現象,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哀。
而神木醫改受到公眾擁護,恰恰是其制度讓所有醫生在開處方時都能做到『只開對的不開貴的』。醫療領域,只要制度性控制了醫生手中開『大處方』的那支筆,百姓看病貴的問題就不難解決。不制止醫生大包圍圈式的亂檢、多檢,不徹底砸斷醫生、醫院、醫藥代表、藥商等共同鑄起的這條已然做大做強並顯固化跡象的利益鏈,尤其是,不盡快制止『醫生開藥不開對的只開貴的』有違醫者良心與職業操守的『大處方』現象,國家投入再多稅款,百姓抱肚喊痛的聲音再高,估計醫藥費照樣虛高不誤。
將醫生開『大處方』和『紅包醫生』頻現歸結於醫生職業操守與道德的雙重決堤,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更為核心的原因並非如此,而是我們相關執法監管部門的長期缺失。
哲人有雲:『制度好可能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地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如果關於醫生開『大處方』的『大監管』制度與機制到位,那麼就不可能造成時下醫生好開『大處方』的局面。而徐莉這樣的醫生,幾乎就該布滿所有的醫療機構。所以,控制醫生開有利可圖之藥,就需要從控制基本藥物制度開始,強化相關環節的用藥監管,徹底隔離醫生與藥之間的利益鏈,並跟進嚴厲的法律懲罰制度,讓違法違規開藥的醫生受到嚴處。如此,纔能讓徐莉這樣的醫生越來越多、『紅包醫生』越來越少,最終纔能讓『神木模式』演變成為『神州模式』。(周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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