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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6月13日電:記者昨日(12日)從天津市發改委獲悉,為切實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要求,天津市將對政府定價的藥品價格進行全面復核,進一步加強藥品價格管理。
制定和調整政府定價的藥品價格要在嚴格審核成本的基礎上,堅持集體審議制度,建立健全監督約束機制。嚴格審核藥品定價成本,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申請核定或調整政府定價的藥品價格。企業申報藥品價格不得虛列成本、虛報價格,虛擬漲價理由。擬定價格方案後要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利益相關方的意見。逐步推行定價前的價格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持續開展藥品價格調查和監測,密切關注市場價格和流通環節加價率變化情況,主動發現掌握實行市場調節價藥品各環節的實際購銷價格,對流通環節惡意加價、牟取暴利的行為一經查實,予以曝光。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安排,天津市將對政府定價的藥品價格進行全面復核。對價格與成本嚴重背離的,實際出廠價格、中標價格、實際結算價格和零售指導價格偏差較大的,以及在不同級別醫療機構之間、醫療機構和社會零售藥店之間價格差異較大的藥品,進一步降低零售指導價格。對同品種不同生產廠家之間價格差異較大,同品種不同劑型之間比價不合理,同品種各規格之間不符合差比價關系的藥品價格進行規范。
各級價格監督檢查部門要加強對藥品價格的監督檢查,嚴肅處理超過政府規定價格或中標零售價格銷售藥品,未經批准擅自漲價以及涉嫌謀取暴利等各種價格違法行為。高度重視群眾反映和舉報的藥品價格問題,安排專人接待和處理。(記者王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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