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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沈河區文萃苑小區物業突然『不辭而別』引起居民強烈不滿,有居民將物業經理的個人信息張貼在小區內的牆上。因為一些居民預交的物業費沒有返還,服務合同沒有到期,有居民認為物業是攜款潛逃,。
首次報道題目:《物業不辭而別『通緝令』搜出經理》
經歷了『通緝令』風波後,物業公司這回選擇了正面回應問題。
6月11日,文萃苑的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在小區露面,張貼出兩張欠費明細和一張通告。
本月底退還居民物業費『這是他們(指物業)撤走後第一次露面。』大門口一位戴帽子的大爺說。
隨後,記者在小區內見到了物業公司兩名工作人員,其中一人告訴記者,公司欠居民的錢一定還,時間是這個月的月底,到時物業會通知業主。
記者看到,在物業張貼的欠款明細中,物業明確寫出了欠88戶業主一共34351元,每戶都有具體數額。而另外一份欠款明細則是業主拖欠物業的費用,一共是150戶共124936元。
除了這兩張明細外,還有一份通告,其中指出,拖欠業主的錢會盡快返還,而對於業主拖欠物業的費用,公司將走法律程序追回。另外還特別指出,個別人張貼物業經理的個人信息,一經查實,將不客氣,後果自負。
居民有人贊同有人質疑對於物業公司的做法有部分居民表示贊同,但也有部分居民提出了質疑。
『不管啥事大大方方的處理,我想只要講清楚了居民也能理解。』張大娘說,她覺得居民要給物業一次機會。
但也有居民不認同,『貼個通知就能保證真能退款嗎?』居民李先生說,物業之前的做法已經失去了誠信,這次他不會再相信了。
另外,還有居民對物業對個別居民的警告提出了質疑。『貼你(指物業經理)的信息也是有原因的,你要是不走誰能貼呢?』一位大爺說。
居民建議:開個三方協調會今年沒交物業費的業主對物業要起訴的行為提出了質疑。
『怎麼不問問我們為啥不交費?』居民李先生說,物業剛來時的確不錯,可沒過多久就變樣了,小區居民多次找到物業都沒有效果。
『小區內的車有幾個沒被劃過。』一位女業主說。
對於服務質量問題,物業公司的說法是,他們一直在盡力而為,撤離也實在是經營不下去了。
對此,有居民提議,不如物業、業主代表、小區辦三方開個協調會,把問題一一都列出來,擺在桌面上,讓小區辦評評理。(記者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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