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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6月13日訊
6月7日上午,汪某總算在拘留所裡待滿了20天,正等著『重見天日』,沒想到交警緊接著又將他帶回了警隊繼續談話、做筆錄。當晚6時30分,汪某再次被送入拘留所。這是怎麼回事?
5月17日晚上10時30分許,市交警二大隊民警在市區溫州大道設卡檢查,一輛二輪摩托車飛快駛來,面對交警的攔截,駕駛員加速強行衝卡。這名駕駛員正是汪某,40多歲,市區人。據檢測,當時汪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220.9mg/100ml,大大超過了醉酒駕駛的標准。
交警在對汪某進行調查時發現,汪某可謂『劣跡斑斑』。2007年,他因無證醉酒駕駛摩托車被交警查獲,當時交警對其車輛進行暫扣,並拍下了汪某的照片,讓他次日來接受拘留20天的處罰。可他捨下車子不要,一直不去接受處理。2009年,他再次因酒後駕駛被交警查獲,同樣是丟下摩托車不去接受處理。交警對此大為吃驚:車子都被扣進去兩輛了,怎麼還不知悔改。
5月18日,汪某被交警送入拘留所,執行3年前的處罰決定。6月7日,老汪在拘留所待滿了20天出來,不過還得接受今年5月17日這次醉酒駕駛處罰決定,繼續在拘留所待15天。當晚6時30分,汪某再次被送去拘留所,他感嘆:『逃得了初一,逃不過十五。』溫州晚報雷忠誠林瑞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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