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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6月14日訊據《今日早報》報道一審因集資詐騙罪被判死刑的東陽『富姐』吳英還在為逃脫極刑作最後的努力,昨日下午,諸暨版『吳英』趙婷芝被紹興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涉案金額超5億 『下水』的還有一名行長同時,將非法吸收的巨額公眾存款借給趙婷芝的宋建武、周曼莉、馬益均、俞科峰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獲刑5年、5年半、3年、3年,並處沒收相應的財產。馬益均是當地一家銀行的行長,俞科峰則是另一家銀行的辦公室主任。
今年35歲的趙婷芝是諸暨人,大學文化,無業,轉眼幾年間卻成了當地有名『富姐』。
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至2008年12月,趙婷芝以做『玫琳凱』化妝品生意、為銀行貸款戶銀行轉貸提供資金和投資期貨交易可獲得高額利潤為由,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向社會上不特定人員騙取資金人民幣2.76餘億元,以本息名義歸還人民幣1.71餘億元,實際騙取人民幣1.04餘億元。同時,趙婷芝承諾支付月息3分至20分不等的高利息,非法吸存資金合計人民幣2.27餘億元(均已歸還)。
查扣財物 包括一輛寶馬三套房所騙取資金,趙婷芝除了用於支付她向宋建武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高額利息,還用於投資期貨交易巨額虧損及購買別墅、住宅、高檔轎車、名貴首飾、名貴皮具等高檔奢侈品等揮霍。
2008年12月31日,趙婷芝因資金鏈斷裂外逃。
案發後,警方扣押和查封趙婷芝的財物包括牌號為浙DN0004寶馬轎車一輛;位於諸暨福田花園和暢居房子一套、諸暨天源花園第60幢別墅一套、杭州市天目山路房屋一套;凍結趙婷芝位於諸暨市五泄鎮馬鞍路土地一塊及相關權屬證明;扣押趙婷芝戒指18只、手鏈5條、手鐲1只、耳掛3對、耳釘6對、項鏈10條、名表6只、名牌大衣4件、包11只、東芝牌筆記本電腦一臺;凍結趙婷芝及相關人期貨賬戶資金人民幣30餘萬元等。 (作者:陳洋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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