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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任突擊提拔乾部百餘名
『賣官書記』龍國華受賄案再次提出嚴峻命題:縣委書記應如何用好用人權
『賣官』 胡延亭/漫畫
不論是本刊這期刊發的湖南省株洲縣原縣委書記龍國華受賄案,還是上一期報道的安徽三名原縣(市、區)委書記張松堅、徐社新、柳友倫的案件,我們都不難從中發現:縣委書記腐敗,問題主要出在兩個方面:一是濫用經濟發展事項決策權,和企業老板交朋友並收受賄賂,為企業老板『服務』;二是濫用用人權『賣官』,違規調整提拔乾部。僅就縣域(市、區)而言,『和企業老板交朋友並收受賄賂』,不是縣委書記的『專利』,縣長、副縣長、局長、副局長等大凡手中有經濟事務決定權的官員,也有可能栽在這上面。而鑒於眾所周知的縣委書記在用人方面的話語權,相比較而言,濫用用人權『賣官』,更是『縣委書記腐敗現象』的主要典型特征,這從龍國華、張松堅、徐社新、柳友倫身上都反映了出來。這些案件不能不讓人們思考這樣的嚴峻命題:縣委書記應如何用好用人權?應如何規范縣委書記用人權?
龍國華,原任湖南省株洲縣委書記。花錢向縣委書記『買官』,曾是株洲縣官場的一條『潛規則』。龍國華在即將調離赴任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之際,突擊調整提拔100多名乾部,因此被當地群眾稱為『賣官書記』。
4月1日,湘潭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龍國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了解,龍國華不服一審判決,目前已提出上訴。
1.『賣官書記』收受賄賂400餘萬元
2008年上半年,在株洲市曾流傳『提乾熱』的說法,中央紀委接到舉報後,派員到湖南進行調查。調查顯示,龍國華在即將從株洲縣委書記一職調任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之際,違反《黨政領導乾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突擊提拔調整大批乾部,造成不良影響,湖南省紀委決定對龍國華實行『雙規』。
2008年10月13日,對於龍國華來說,是他終身難忘的日子,也是改變他人生命運的一天。就在這一天的上午,正在昆明某會場進行工作交流的龍國華被幾名持執法身份證件的人員帶離會場,直接帶到湖南省紀委指定的辦案點上,並被告知其已被湖南省紀委『雙規』。此時的龍國華,心中當然清楚是怎麼回事,只是沒想到事情會來得這麼快。
在辦案人員的一番思想教育後,龍國華知道紙是包不住火的,交代了他在仕途受阻的情況下,為了日後行事方便,決定做一回『好人』,在短短的幾天內,分兩批突擊提拔了與自己關系密切的下屬和『知己』118人,讓他們擔任了各個不同崗位的領導職務。同時還交代了他近10年來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巨額賄賂的事實。
2008年12月2日,湖南省檢察院決定對龍國華以受賄罪立案偵查,並將此案交由湘潭市檢察院辦理。
在株洲縣紀委、檢察院的支持和配合下,湘潭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歷時8個月,調查涉案人員500餘人,調取證據材料1500餘份,形成案卷近30冊,查清了龍國華先後205次收受賄賂400餘萬元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