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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遼寧省封山禁牧規定》已經實施5個多月,具體效果如何?6月13日,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通報了詳細情況。期間,全省有53人因亂放牧被拘留,處理各種亂放牧的違規行為1143起,涉案人員1776人。會後,全省將開始嚴打亂放牧行為,即使是自己家的林地內也不能亂放牧。
今年1月15日起正式實施的《遼寧省封山禁牧規定》規定,進入林地放牧的,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按每只(頭)牲畜10元以上30元以下罰款;在林地內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損壞的,限期補種毀壞株數1倍以上3倍以下樹木;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標志、護欄等管護措施的,限期恢復原狀,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此次禁止放牧的范圍是全省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林地,包括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宜林荒山、荒地和退耕還林地。據統計,此次禁止放牧面積全省約上億畝。據了解,2012年前,遼寧省將建立養殖小區7600萬個,每個補貼10萬元,總計7.6億元。(記者肖春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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