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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畢曉哲
由住建部等七部門聯合制定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12日正式對外發布,要求有條件的地區,可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6月13日人民網)
筆者以為,好的政策真正落實到位,還需要解決幾個問題。
一個是地方政府敢不敢『割肉』的問題。全國性推行公共租賃房,對於地方政府而言首要之事就是提供什麼樣的城市土地問題。市區較中心的土地成本高昂,用於建設公租房,地方政府未必『捨得』;而偏遠地段的土地,雖然成本降低,但卻有可能出現被『棄租』的現象。因此,各級地方政府要真正持有為民謀利心態。最起碼在提供建設土地時,要捨得放棄部分地方利益和土地收益。
另一個問題,應真正讓公租房『流動起來』。打工群體、畢業生群體,初期符合租賃標准,但創業數年後卻有可能不再符合租賃標准,因此,必須盡快設計出一套讓公租房真正『循環起來』、有效利用的機制和模式。而且,如何對承租群體進行有效監管和及時甄別、讓已不符合條件者及時退出,也是一個必須考慮的制度性設計。
最後,如何調動和發揮地方政府的積極性也是『一道坎』。除了政策性鼓勵和引導,中央和省級政府要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和補助,並與相關政績考核掛鉤;另一方面,對公租房建設應采取適度靈活的財稅政策,譬如:改變土地出讓金一次收取方式為分批次收取、信貸支持、引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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