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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布魯塞爾6月15日電(報道員張?成)歐盟委員會15日要求塞浦路斯、丹麥和芬蘭三國在規定期限內將本國財政赤字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降到歐盟設定的3%的上限以內。
歐盟負責經濟和貨幣事務的委員奧利·雷恩說,上述三國不久前還都是預算盈餘的國家,但現在需要對它們啟動赤字超標程序,這表明了歐盟經歷的經濟和金融危機的嚴重性。但現在成員國必須要穩固財政,對各國提出的不同時間表和削減要求也充分考慮到了各國情況的差別。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建議,2009年財政赤字達到國內生產總值6.1%的塞浦路斯最晚需在2012年扭轉赤字超標局面,預計2010年財政赤字將達5.4%的丹麥的最後期限是2013年,2010年赤字將達4.1%的芬蘭則需要在明年達標。
歐盟《穩定與增長公約》要求成員國將赤字水平控制在國內生產總值的3%以下,以維護歐盟經濟整體穩定。金融危機爆發後,由於耗費巨資用於刺激經濟增長,加上財政收入因為經濟形勢惡化而減少,歐盟成員國赤字水平普遍上揚,為歐洲主權債務危機埋下了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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