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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6月16日訊
限速100公裡/小時,奔馳車主卻飆到了204公裡/小時,成了高速千島湖支線的新『飆王』。不僅如此,車主的駕照也早已過期,開車的時候還很休閑的穿著一雙拖鞋,車上載著的竟還有3個小孩。『這簡直是把生命當兒戲,實在太危險了。』昨天,發生在杭新景高速千島湖支線上的一幕,讓高速交警都捏了把冷汗,他們當場就吊銷了車主的駕駛證。
昨天上午10點多鍾,杭新景高速交警正在千島湖支線往千島湖方向例行巡邏。正值端午小長假,這兩天出行旅游的人有點多,高速上也是車來車往。
『突然間一輛銀灰色的奔馳車S320以極快的速度從我們後面呼嘯而過,一會就不見身影。』巡邏民警小何第一反應就是這輛奔馳車肯定超速了,他馬上通知指揮室關注這輛車——10分鍾後,從千島湖支線12公裡處附近測速儀傳來的信息,奔馳車時速204公裡!
『想到超速了,沒想到超這麼多。』小何說,測速路段的限速是100公裡/小時的,他竟然超速一倍還不止。後據查實,204公裡/小時的車速是這條高速路開通以來查到的超速車中的最高時速。
指揮室馬上通知前方巡邏交警,在千島湖出口把這輛奔馳車給攔截了下來。讓交警沒有想到的是,車主竟然穿著一雙拖鞋,車上還坐著三個小孩。
『攔下來的時候,我們注意到,副駕駛座的小孩連安全帶都沒有系。』交警說,千島湖支線橋梁、隧道、轉彎、上下坡多,大部分路段限速80公裡/小時,小部分路段限速100公裡/小時。在這種路段上,帶著小孩、穿著拖鞋敢開這麼快,真是不要命了。
還不止如此,交警隨後發現,車主駕駛證有效期是2004年3月5日至2010年3月5日,現已超過3個多月未年檢。
車主交待說,自己是紹興人,姓馬,今年40歲,趁著端午休息帶自己的孩子和親戚家的孩子到千島湖玩。因為心急了點,所以不小心就超速了。交警問他為什麼穿拖鞋開車時,車主笑笑,問駕駛證過期了知不知道,車主稱自己粗心忘了。
根據相關交通法律規定,超速50%以上,是可以吊銷駕駛證的。『一般來說,出於人性化的考慮,我們只做扣分罰款的處理。』高速交警說,但是馬某的超速特別厲害,並伴有其他危險的駕駛行為,『我們當場對他處以2250元罰款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這也就意味著,馬某兩年內不得申請重考機動車駕駛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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