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王紹芳通訊員尹文靜)日前,工商東麗分局12315申訴舉報熱線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其購買的汽車因之前保養時未作記錄,雖然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但卻被商家拒絕提供保修服務。工商部門快速啟動直通企業互動維權機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600餘元。
據了解,消費者吳某在一經銷商處購買了一輛五菱榮光汽車,商家承諾保修三年(或6萬公裡)。目前汽車尚在保修期但卻出現故障。消費者稱該車曾先後做過五次保養,可是售後部門均未按規定填寫保養記錄。現在商家售後部門卻以該車之前未按規定進行保養為由,拒絕向消費者提供保修服務。工商東麗分局接到投訴後,發現被投訴方為該局消費維權二級直通互動企業,便當即啟動直通企業互動維權機制。工商部門與該企業市場部、售後部門溝通聯系,送達消費者申訴情況轉辦單。企業接轉辦單後責成專人立即與消費者聯系約定具體時間到該企業進行檢測維修。兩日後,該企業反饋已對車輛進行檢測,並根據故障情況免費為消費者更換了後橋差速器總成。由此,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達1600餘元。
伴隨私家車數量的不斷增長,新問題逐漸顯現。為此,有關人士提醒廣大消費者,為愛車進行保養時別忘進行相關記錄,以便日後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