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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記者在繁華商業區一家服裝賣場發現,幾乎每件服裝上都掛有標注『建議零售價』的一個標簽。記者順手拿起一件標注建議零售價為560元的T恤,詢問售貨員最低價格,對方回答竟然是150元。當記者詢問為啥有如此大的價格差距時,對方回答,『建議零售價』是一個銷售參考價,我們可以根據市場自行減價。
在大胡同服裝批發市場,一位服裝生意老板私下透露,現在很多小服裝廠都虛標『建議零售價』,根本目的是想借『建議零售價』的幌子讓消費者上鉤。在津的一家外地服裝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建議零售價』並不是國家強制要求,而是服裝生產企業與商品代理銷售之間為規范商品價格而采取的一種措施。商家從服裝生產企業獲得了產品銷售許可後,一些代理商往往為賺取高額收益擅自抬高商品零售價格,引發商品滯銷、串貨等現象。為此,我們生產企業為維護品牌形象,規范代理商銷售,也為消費者提供購物參考價格,纔提出了所謂『建議零售價』。但記者采訪發現,在一些服裝賣場,原本為了規范商家行為的『建議零售價』,早已變味,成了『忽悠』消費者的工具,有的商家乾脆則把它變成了廠商和銷售商合謀誤導消費者的一種手段。值得注意的是,『建議零售價』已經由服裝領域開始進入了食品、藥品甚至某些電子產品領域,很多顧客對此都非常反感,不少人也有了對策。日前在和平區一家服裝店,一位中年婦女把一件『建議零售價』標注860元的裙子還價為300元就買走了。她說,『建議零售價』水分太大,對它要先攔腰一刀,然後再打折,否則就吃大虧了。
工商部門指出,『建議零售價』未經過物價部門監制,因此沒有法律效力。消費者購物時要貨比三家,理性消費,不要輕信所謂的『建議零售價』、『全國統一零售價』等標簽。物價部門也提出,如果商家沒有『建議零售價』的銷售記錄,卻以所謂的『建議零售價』為原價進行打折促銷,涉嫌價格欺詐,消費者可以舉報。『建議零售價』已遭市場唾棄,應該退出了。 (本報記者陳忠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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