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 很多人把狗當孩子養,不讓愛犬受一丁點委屈,王女士就因為怕自家小狗吃虧,而將正在與別家狗嬉鬧的小狗抱起,結果被另一只狗撲倒在地,造成特重型顱腦損傷,不治身亡。肇事狗的主人受罰,狗主人被判賠償王女士家屬各項費用35萬餘元。
王女士的女兒在國外工作,她離異後獨自在國內生活,每天與她相伴的是一條法國貴賓犬。王女士將這只狗當成了她生活的重心和精神寄托,像養育女兒一樣對它悉心照料,捨不得它受半點委屈。
2009年10月10日晚上9點左右,王女士帶著她的法國貴賓犬在小區裡遛狗,這時石先生也正在小區裡遛自家的莫薩耶犬,兩只狗相見分外親熱,莫薩耶犬掙脫石先生握著的犬鏈,徑直跑向法國貴賓犬,兩只狗開始嬉鬧,由於莫薩耶犬個頭高大,王女士怕自家的法國貴賓犬吃虧,急忙上前將貴賓犬抱起,莫薩耶犬見狀撲向王女士,將王女士撲倒在地,傷及頭部。石先生將王女士送到環湖醫院救治,經診斷,王女士為急性閉合性特重型顱腦損傷,因傷勢過重3天後王女士不治身亡。王女士的女兒孫小姐迅速從國外趕回來處理母親的後事,同時起訴要求石先生賠償醫療費和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各項損失共計47萬餘元。
而石先生作為被告在庭審中雖然承認事實的發生,但他認為王女士也有一定過錯,他說根據常識判斷,當犬打架時不要用手去分解,因為這個時候狗獸性已起,很容易傷到人,而王女士愛犬心切,在狗打鬧時怕自己的愛犬吃虧,匆忙間將狗抱起,重心不穩也是其摔倒受傷的原因之一。
法院審理後認為,石先生在城市重點管理區內違反禁養大型犬的規定,出門遛狗,石先生在兩犬相遇嬉鬧過程中沒有采取有效安全的掌控措施,致使王女士受到傷害,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而王女士作為同樣的動物飼養和管理人應當認識到動物本身具有致人受傷害的危險性,其在兩犬嬉鬧的過程中,錯誤地將其飼養的法國貴賓犬抱起,加劇了這種危險的發生,所以石先生應在此次糾紛中承擔70%的責任,而王女士應承擔30%的責任。判決石先生賠償王女士家屬各項損失的70%共計35萬餘元。(張敬)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