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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為落實《關於開展治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工作的通知》精神,日前,天津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聯合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本市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和社會團體收費工作。市各委、辦、局和各區縣價格主管部門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本次清理規范工作自6月17日開始到9月初結束。清理的范圍為本市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非企業組織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和社會團體會費。清理規范的重點有三方面:
第一,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一是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凡未經國務院和市人民政府及市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均屬於亂收費,應當一律予以取消;對不盡合理或者重復設置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也應予以取消;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標准偏高的,要予以降低;凡未經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意的,有關企業一律可以拒絕繳納。
二是完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管理,進一步提高涉企收費透明度。市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將繼續按照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定期向社會公布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
三是全面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所有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全額上繳財政,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執收部門的相關支出,一律通過部門預算統籌安排,嚴禁執收部門截留、坐支、挪用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不得將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與執收部門的預算支出直接掛鉤。
第二,清理規范經營服務性收費,突出解決以下六個問題:
行政機關以經營服務性收費名義收取費用的;將已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繼續收取的;行政機關擅自將職責范圍內的事務交由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機構辦理,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的;利用(借用)行政權力和壟斷地位強制服務並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的;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強制企業到指定機構接受檢測、代理、查詢等服務並收費的;未納入《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目錄》,自立項目收費的。
第三,清理規范社會團體收費,治理的重點是:
將會費與行政許可或行政職能掛鉤強制收取費用的;強制企業加入協會、學會等社團並收取會費的;利用行政權力和壟斷地位強制服務並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的;違反規定擅自將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收取的;違反國家政策規定強制辦班、培訓、評比以及開展資格認證、組織考試並收取費用的;違反規定以保證金、抵押金、集資、捐贈、贊助等形式變相收費的;違反規定向所屬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辦事機構收取或變相收取管理費用的。
為暢通企業和社會投訴渠道,鼓勵企業和群眾主動參與監督,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全面推動本市清理規范收費工作的開展。現將有關部門投訴舉報電話公布如下: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價格舉報電話:12358,市財政局投訴電話:23116659,市民政局投訴電話:23513590,企業和群眾也可登錄天津市物價局政務網站進行投訴或舉報,天津市物價局網址:www.tjpric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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