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6月22日《京華時報》報道,在北京師范大學壹基金公益研究院成立儀式上,該院院長王振耀提出,為推動公益事業發展,全國的億萬富豪應該每年捐款一百萬元,作為一種基本的社會責任底線。現在也應當是中國的比爾·蓋茨、巴菲特站出來的時候。 另據報道,日前,比爾·蓋茨夫婦以及巴菲特倡議全美億萬富翁宣誓,在有生之年或死後將自己的一半家產捐給慈善機構。這被稱為是『日落條款』,規定捐贈人應設定一個最後期限,屆時他們或者其繼承人必須將資產直接支付給慈善機構。 一面是有人倡議中國富豪捐款,一面是國外富豪自覺『裸捐』。 扶貧濟困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要講對財富的認識,中國百姓也有很朴素的認識——『錢是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之類。思索再三,似乎更應從制度上去尋找答案,什麼樣的制度便有什麼樣的財富觀,什麼樣的財富觀下便有什麼樣的富豪。 在制度安排上,一些國家對富豪征收高額的遺產稅,防止財富因世代相傳而過度集中。財富越多,稅賦越高,高到幾乎是『逼迫』富豪把錢拿出來貢獻社會。同時,它懂得照顧富豪們的感受,讓他們成立各種基金會,最大限度地擁有對財產的支配權。實際上,當富豪們把管理自己的慈善基金當成事業來做時,他們掏錢掏得會很愉快。這就巧妙實現了富豪財富的社會化。 我想,不少中國富豪並非不樂意做慈善。據媒體報道,福耀玻璃集團董事長曹德旺也曾希望以捐贈股票的形式成立慈善基金,按當時的市價超過40億元,但因種種原因未能成行。 這畢竟是特例。如果沒有一種抑制財富高度集中的制度,富豪的財富社會化更多的只能靠道德,而道德畢竟是一種較弱的約束。 不過,財富的合理分配,非單一制度的結果,而是綜合制度的作用。中國富豪很難像美國富豪那樣『裸捐』,其實也與我們現在的社會保障制度有一定關系。即使美國富豪一分一毫不留給自己的子女,他的子女也會因相對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而體面地生活。但在我們這裡,可能是另一番景象,富豪的子女同樣會面臨嚴峻的現實問題,不要說拼取成功困難重重,上學貴、看病難、就業難等都現實地存在。 當個人的成功主要依托家庭、背景、餘蔭、遺產等,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拼爹』游戲大行其道,必然會驅使人們(不光是富豪)把財富留給子孫,以此為他們的人生『保駕護航』。而當一個社會真正實現『個人的成功只與個人努力奮斗有關,與繼承多少金錢和其他財富沒多大關系』時,我們的富豪纔會大方起來。(廖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