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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庫
他與商人共謀提高食鹽運費設『小金庫』
陳瓊福的另一個重要乾將要算是董建生了。他是山東威海人,也是苦出身,15歲到海南農場當知青,1974年在海南某鹽廠當工人,在廣東省鹽業系統一乾就是30多年。但他經不起金錢誘惑,與商人合謀套取公款設立『小金庫』,並收受『紅包』。
套取公款設立『小金庫』
2003年3月,董建生調任中山鹽業總公司任總經理。2004年底,公司專營部主任鍾某對董建生說,省鹽業公司副總經理陳瓊福希望中山地區鹽業的運輸業務由謝某的廣州恆浩(恆達)汽車運輸公司承擔。董建生當時沒有表態。不久,陳瓊福又親自打電話給董建生詢問此事。考慮到陳瓊福是上級單位的領導,不好再拒絕,同時也算是賣個人情給他,董建生答應了陳瓊福的要求。之後中山地區鹽業的運輸都由恆浩(恆達)汽車運輸公司承擔。
2008年1月,董建生調任廣東省鹽業運銷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兼廣州分公司經理後,把廣州分公司的鹽業運輸也交給了恆浩(恆達)汽車運輸公司承擔,而且業務量更大了。對於董建生的幫助和關照,謝某自是感激不盡,從2005年到2008年,分多次送給董建生共計人民幣4.3萬元。
此外,董建生還與謝某合謀,提高食鹽運費,套取公款設立『小金庫』,並收受某鹽礦『紅包』及禮品人民幣4.4萬元。
大錢他貪,小錢他也貪
有意思的是,這位高管,大錢他貪,小錢他也貪。
2007年1月,中山鹽業總公司的自動食鹽包裝機需要維修。董建生對鍾某說,現在公司的開支比較大,部分開支不能走正常的報銷渠道,讓鍾某找維修單位某五金廠虛開維修費人民幣2.8萬元,以衝銷有關費用。套取現金後,董建生將其中的人民幣2萬元據為己有。
2006年12月,董建生交代司機去購買一臺高品質的相機,說鹽政科急需要用。於是,司機購買了價值人民幣3萬元的一臺佳能單反相機及相關配件,交給了董建生;2007年1月、2007年9月,董建生又兩次讓司機去購買了一臺佳能相機及配件,花去人民幣4.5萬多元。前後3次購買相機及配件共花去公款人民幣75060元,且均未列為公司的固定資產。這些高檔相機和配件,名義上是說鹽政科用,實則是歸董建生個人使用。2008年1月,董建生調離中山鹽業總公司時,為了名正言順地佔有這些相機和配件,向公司繳納3000元後便將之帶走。
2009年8月28日,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和貪污罪,判處董建生(正處級)有期徒刑6年。
4
吃工程
他利用工程發包之機收受賄賂40餘萬
與沈志強、陳瓊福、董建生等人『靠鹽吃鹽』稍有不同,深圳鹽業總公司經理甘偉國的受賄是『吃工程』:利用工程發包之機,收受包工頭賄賂人民幣26萬元、14.8萬元港幣和2000美元。
『吃工程』的事情幾乎成為甘偉國的家常便飯。
2005年,甘偉國將深圳鹽業總公司寶安分公司綜合樓建設項目信息透露給包工頭陳A,使陳A中標。作為回報,2006年9月,陳A在甘偉國赴美國公乾前夕,給他送來了2000美元的『大禮包』。
自此,陳A算是與甘偉國『搭上了線』,於是他開始利用這種關系,幫其他包工頭引薦。2008年6月,陳A受承攬深圳鹽業大樓的包工頭黃A委托,送給甘偉國人民幣20萬元,作為『孝敬』。這種『孝敬錢』在甘偉國那裡幾乎是不能少的,『包工頭』趨之若鶩。2008年中秋節前,承攬深圳鹽業大樓監理工程的包工頭黃B送給甘偉國人民幣1萬元。2008年端午節前夕,承攬鹽業大樓土建施工的包工頭陳B送給甘偉國港幣10萬元;同年中秋節前夕,甘偉國收受陳B港幣5萬元;11月份甘偉國到珠海公乾,陳B又送給甘偉國港幣4.8萬元。
案發後,甘偉國將全部違紀款上繳給深圳市檢察院。2009年9月10日,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依法判處甘偉國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