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 6月29日,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於調整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從每年7月1日起,靈活就業等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開始執行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據了解,由於沈陽市沒有公布2009年職工平均工資,從2010年7月1日起,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暫按2008年沈陽市職工平均工資(2462元/月)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待公布2009年沈陽市職工平均工資後,再調整繳費基數。
基數調整後,其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及個人賬戶差額部分,從7月1日起補繳並補劃個人賬戶。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選擇按10%比例繳費的,每月繳納246.2元;選擇按6.8%比例繳納的,每月繳納167.42元。
(主任記者葉青)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