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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亦明稱被告八處誹謗
今天,著名足球教練陳亦明狀告足球報社及該報記者劉曉新、李承鵬、吳策力侵犯名譽權一案,在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開庭,原告向四被告索賠250萬元。
今年1月4日,足球報社在《足球報》P12版中,發表劉曉新、李承鵬、吳策力聯合創作署名的《中國足球內幕———風暴中的打假掃黑》一文,引爆了一場激烈的口水戰。著名足球教練陳亦明認為,『文中「陳亦明:從名帥到賭徒」這部分的章節內容是捏造事實的虛假內容,系故意誹謗原告的行為,侵犯和損害了原告的名譽權。』今年2月,陳亦明將作者三人和足球報社告上法庭。原告請求法院判決被告立刻停止侵權行為,並在全國主要媒體發表道歉聲明,發表時間不少於60日。同時,要求被告停止繼續印刷發行印有《中國足球內幕———風暴中的打假掃黑》一文中『陳亦明:從名帥到賭徒』章節內容的報刊印刷頁,並收回有涉案一文中侵犯原告名譽權章節的報紙版頁。此外,原告還向被告索賠250萬元(經濟損失賠償金200萬元,5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截至發稿時止,本案仍在審理中。
陳亦明稱被告八處誹謗原告稱除了《足球報》的標題為『陳亦明,從名帥到賭徒』之外,該文還有8處誹謗侮辱的文字:
1、僅在節目結束時留下一句看似耐人尋味、實則狗屁不是的『一切盡在不言中』;
2、『談到中國足球的假賭黑,永遠繞不開陳亦明』;
3、『他很早就在與各種賭球、與莊家密切相關了』;
4、『總之此後數年中,他執迷於開盤坐莊,執迷於用自己的專業經驗,去抓住任何一個可能讓自己一夜暴富的機會』;
5、『這個中生代教練裡最有纔華的教練,這個1995年就名列四大教頭的聰明人,就這樣放棄了自己吃飯的營生,幾近專職賭博了』;
6、『我們最後一次在公開場合下看到他,是在馬爾代夫,米盧帶隊的世界杯預選賽客場,那場比賽中國隊勉強打成1比0。陳亦明公開的身份是某報前線觀察員,但很多人都認為他其實是莊家派來觀戰的』;
7、『後來陳亦明就失蹤了。圈子裡幾乎所有人都清楚他被莊家追得無處藏身的經歷,足跡甚至遠及南美……』;
8、尋人啟事是:陳亦明,你現在到底在哪裡?
(王曉雲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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