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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7月10日專電(李麗靜王姝峰)本想搶在年關趕回家為民工發工錢的湖北武漢市包工頭孫水林不幸在河南境內遭遇車禍身亡。7月7日,造成孫水林父子死亡的肇事司機王曉飛因交通肇事罪被河南省開封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王曉飛又名王飛,男,蒙古族,系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曲屯鄉婁子王村農民。2010年2月10日1時16分,王曉飛駕駛魯JMZ368號面包車沿蘭南高速公路自北向南行駛,發現前面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剎車時,因路面結冰,車輛直接撞擊到已發生交通事故被卡在大客車中的孫水林駕駛的轎車左門,造成孫水林和同在車上的兒子致死。經交警部門責任認定,王曉飛對這起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
孫水林事故發生後,其弟孫東林為了完成哥哥的遺願,來不及處理哥哥的後事,便趕在臘月二十九返鄉,將33.6萬元工錢送到60餘位農民工手中,被譽為『信義兄弟』。
開封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被告人王曉飛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致二人死亡的重大事故,王曉飛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於今年6月對王曉飛提起公訴。
7月7日,法院就本案的刑事部分公開開庭審理。鑒於雙方已達成民事賠償協議,法院遂采納了孫水林的弟弟孫東林輕判交通肇事者的建議,從輕處罰,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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