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19個部門聯合會簽的《關於建立和完善執行聯動機制若乾問題的意見》於今天正式公布實施。 為確保各成員單位在執行工作中真正實現整體聯動,確保執行聯動機制真正發揮作用,意見明確規定了各成員單位的職責。意見規定,紀檢監察機關對人民法院移送的在執行工作中發現的黨員、行政監察對象妨礙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和違反規定乾預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違法違紀線索,應當及時組織核查,必要時,應當立案調查。對於黨員、行政監察對象妨礙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或者違反規定乾預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應當依法依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意見還明確規定,綜合治理部門應當將當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重視和支持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情況、被執行人特別是特殊主體履行債務情況、有關部門依法協助執行的情況、執行救助基金的落實情況等,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考核范圍。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辦公廳副主任孫軍工今天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執行聯動威懾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項系統的社會工程,需要協調數十個不同部門,執行聯動機制的有效運行,離不開強有力的組織機構。 鑒於此,意見中明確要求成立執行聯動機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包括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法制工作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監察部、司法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20個部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執行聯動機制建立和運行中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等工作。各成員單位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執行聯動機制運行中的聯絡工作。(記者王斗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