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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衝了龍王廟——光天化日之下、湖北省委大門口,公安便衣把省政法委領導家屬當成上訪對象給暴打了!』
經媒體核實,被打者陳玉蓮的丈夫是湖北省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黃仕明,為副廳級乾部。陳玉蓮至今還在住院,她介紹,公安方面的領導來醫院道歉時說,打人純屬誤會,沒想到打了你這個大領導的夫人。(7月20日新華網)
不難想象,這場『大水衝了龍王廟』的鬧劇,估計是哪個環節出了錯,導致當事警察在維穩時本該貫徹『穩,准,狠』原則時,只剩下一個『狠』字,給受害者帶來了大痛苦,給自己找了大麻煩,給領導捅了大婁子,也給社會帶來了一個大震動。
同樣不難想象,發生這樣的事並非偶然,而是大錯小錯長期積累的結果。『純屬誤會,沒想到打了你這個大領導的夫人。』公安方面的領導這樣道歉,潛臺詞非常明白,那就是『錯不在打人,而在於打錯了人』。如果公安局領導的思想觀念都認為『警察在公務中免不了要打人』,手下如此凶狠還有什麼奇怪嗎?如果不是探頭錄像為證,暴打16分鍾的事實,很有可能會被凶手們賴掉;如果被打的不是省政法委領導的家屬,打人者單位很有可能又會以『協警』、『臨時工』來搪塞,當事者很有可能陷入『再上訪,再被打』的可怕循環中……
據披露,打人的便衣是駐省委機關的『信訪專班』人員,任務是維護治安秩序。這本是一項光明正大的任務,但對一個58歲、右臂殘疾的婦女大打出手,說明當地對『信訪專班』的管理存在太多問題。
這場『大水衝了龍王廟』的鬧劇,到底損害了誰的形象,民眾心裡都有一杆秤,要緊的是如何修復這樣的損害,讓傾斜的天平重新平衡。而最根本的修復,是要糾正一個認識:發生這樣的事,到底是『打錯了』,還是『不該打』?作者:馬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