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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說:
化名『妮可』的女子指控他召妓,周刊卻沒問『他身上有何重要特征』,這一點值得懷疑。
周刊沒有他和『妮可』在一起的照片,這與該周刊以往用的報道手法完全不同。
陷入桃色風暴的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昨日上午在競選總部召開記者會,宣布控告報道他召妓的香港某周刊。他說,此案有甚多疑點,懷疑背後有政治黑手、陰謀集團暗地在操作。他重申,絕對沒有召妓,也沒有背叛家人。
媒體問及是否擔心該周刊再爆更多內容?陳致中說,他沒有做的事,絕對可以獲得檢驗。
至於為何沒有在第一時間對周刊進行提告?陳致中競選總部文宣部負責人陳嘉爵代為發言說,周刊在星期三出刊,周二晚雖有周刊記者打電話詢問,不知登出的內容為何,周二要告誰,周三出刊後詳看內容,昨天周四纔准備進行提告。
媒體追問,該報道指他召妓的7月3日凌晨,他到底人在哪裡?陳致中說,11點多跑完行程,那時他人已在家了。
陳致中說,周刊未盡查證義務,任意以一名女子的說法指控他召妓。他認為,四季汽車旅館老板向媒體清楚表示,完全沒有任何雷克薩斯(LXEUS)休旅車的進出資料,這一點需要質疑。而且,按照以往經驗法則,周刊不可能不問那名化名『妮可』的女子『他身上有何重要特征』。他還說,哪一個候選人會這麼笨,這麼單純,到自己家裡附近載一位風塵女子去從事性交易?
他說,周刊沒有他和那名化名『妮可』的女子在一起的照片,這和過去該周刊在指控其他人外遇所公布的內容時使用的報道手法完全不同。該周刊過去跟拍,豈有不跟拍到旅館之理?甚至連跟著車子回家的畫面都會有的。
陳致中表示,這樣的不實指控可以輕易地用錢來做到,他卻要花很大的心力來澄清,這也就是他的律師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提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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